ARS-2015 至 2016 年度 — Pag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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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lative Council Annual Report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主席序言
第五屆立法會議員
年度概覽第一章
立法會
第二章
立法會會議
第三章
委員會
第四章
申訴制度
第五章議會訪問
第六章
聯繫活動
第七章 公眾參與
第八章

為立法會提供的行政支援
附錄1
立法會的組成
附錄2
議案
附錄3
立法會轄下各委員會的委員名單(按議員顯示)
附錄4
立法會秘書處編制圖P. 2-7
P. 8-9
P. 10-11
P. 12-13
P. 14-27
P. 28-111
P. 112-123
P. 124-127
P. 128-139
P. 140-145
P. 146-147
P. 148-149
P. 150-155
P. 156-165
P. 166-167目錄》

2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2015-2016年度的立法會會期-

滿着挑戰
和爭議。隨着第五屆立法會踏入任期的最
後一年,我們必須與時間競賽,務求在會
期中止前完成須處理的事務。
在本立法年度內,立法會合共通過29項
法案,其中17項經修正後通過。當中有些
法案,如《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
條例草案》向教育學院授予大學資格,
以及 《201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
條例草案》引入管理費設有上限的投資
方案,廣受歡迎。
立法會在本年度會期處理的法案中,最具爭
議的是《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及 《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
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在其法案
委員會的審議過程長達一年,其間社會對
該條例草案意見紛紜。法案委員會完成審
議工作後,持份者之間的意見分歧更見
熾烈,以致在議會內引發激烈辯論。在
立法會審議該條例草案期間,各方試圖尋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
求共識,但卻徒勞無功。立法會用了近96小時、歷經8次會議審議該條
例草案,當中約38小時耗用於點算法定人數,另有5次會議因法定人數
不足而休會。立法會更首次處理根據《議事規則》 第55(1)(a)條動議將該
條例草案付委予一個專責委員會而非全體委員會審議的議案,結果該議
案被否決。當條例草案顯然無望通過之時,立法會最後就條例草案通過
了一項根據《議事規則》 第40(4)條動議的休會待續議案。立法會主席序言 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創下立法機關史上最多全體委員會
審議階段修正案("修正案")的紀錄,一位議員提出了多達112 442項
修正案。我裁定這些修正案全屬瑣屑無聊,不可提出。毋庸置疑,這些
擬議修正案數量之多,在比例上與條例草案的篇幅極不相稱,而全體委
員會亦不可能以有意義的方式逐一審議和辯論這些修正案。由於數位議
員進行"拉布",立法會在本屆任期最後3次會議審議該條例草案期間,
耗用了15小時點算法定人數,最終未能完成該條例草案的審議程序。除
這項法案外,另有兩項政府法案亦隨着立法會會期中止而失效。
在過去3個年度的立法會會期,每年均有數位議員就 《撥款條例草案》提
出大量修正案,並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不斷重複發言,藉以進行"拉布",
以期迫使政府當局答應他們的各項訴求。本年度會期亦不例外。16位
議員就 《2016年撥款條例草案》提出合共2 168項修正案,單是一位議員
已經提出了逾1 500項修正案。
立法會處理議員就 《撥款條例草案》進行的"拉布",已有3年經驗。我
確信,大部分擬提出的修正案不能帶來有意義的辯論,只會不必要地佔
用立法會的時間。今年,我裁定可以提出共407項修正案,藉以提供
平台讓議員就個別政策局、部門及官員的表現表達意見。我亦就屬不同
政策範疇的修正案編配每節辯論的時間。該等擬議修正案最終全部被否
決,而 《2016年撥款條例草案》在經過5次會議約88小時的辯論後,
於2016年5月13日獲得通過。
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在本年度會期內,立法會透過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完成審議197項
附屬法例。議員亦動議合共11項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案以作辯論,內
容涵蓋公眾關注或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宜,其中6項經修正後或以原議案
獲得通過。為監察政府當局的工作,議員提出共150項口頭質詢,其中
9項為急切質詢,並隨之提出785項補-

質詢。議員亦提出共521項要
求書面答覆的質詢。
過去一年,立法會否決了兩項建議委任專責委員會,並行使 《立法會
(權力及特權)條例》 (第382章)(" 《權力及特權條例》 ")第9(1)條所訂
的權力,就食水含鉛事件,以及旺角警民衝突("旺角事件")的調查命令
證人作證的議員議案。另外兩項建議委任專責委員會以調查公眾關注事
宜的議員議案,則未能在立法會會期中止前獲得處理。
在本年度會期內,逾20名議員根據《議事規則》 第20(6)條,要求將有關
旺角事件的呈請書交付一個不獲授權行使 《權力及特權條例》 所訂權力的
專責委員會處理。這專責委員會與另外兩個在上一立法會會期根據同一
規則成立以調查"佔領運動"相關事宜的專責委員會,均未能在現屆立法
會任期內展開工作。與此同時,調查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延
誤的背景及原委專責委員會("該專責委員會")在完成調查後向立法會提
交報告,並提出多項建議。該專責委員會有5名委員並不完全同意專責
委員會的報告,並在立法會會議席上提交少數報告。
內務委員會("內委會")繼續提供平台,讓議員與政務司司長定期溝通。
政務司司長出席了3次內委會特別會議,向議員簡介多項公眾關注的
議題,包括政府當局在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後
採取的跟進行動及其他相關事宜。
在 《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審議程序中止待續後,立法機關與
行政機關的緊張關係似有緩和。雙方就立法會餘下任期須處理的立法及
財務建議的緩急先後交換意見,並同意優先處理較迫切、爭議較少或與
民生相關的建議。
4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主席序言在本年度會期內,財務委員會 (" 財委會 ") 批准合共 134 項撥款建議,
涉及的非工務工程開支達 364 億元,工務工程項目開支則為 880 億元。
" 拉布 " 情況在財委會會議的嚴重程度,不下於立法會會議。政府當局在提交一些具爭議的撥款建議後,財委會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便開始出現 " 拉布 " 的情況。財委會會議的時數已由前數年約 100 小時, 飊升至最近兩個年度會期的 180 小時及 214 小時。此外,財委會會議的總次數由第四屆立法會的 156 次大幅增至第五屆立法會的 278 次。單單討論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鐵路建造工程的追加撥款建議,便用了26 小時;審議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填海及口岸設施工程的追加撥款
建議,用了 2 2小時 。在該兩項建議提交財委會前,工務小組委員會已分別
用了約 13 小時及 9 小時進行商議。委任財委會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的 目的,是協助財委會審核人事編制建議及工務工程的開支建議。我注意到,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出現了不尋常的情況,就是儘管一些撥款建議已經由財委會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詳細商議並通過,但因應個別委員的要求,需重新在財委會進行討論。為此,部分議員要求檢討相關機制,甚至檢討是否需要繼續設立該兩個小組委員會。
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在今個立法會會期以至本屆立法會任期內,議員在立法會會議進行期間
要求點算法定人數的次數之多,前所未見,這種情況已惹來社會的批評。
在本年度會期內,議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的次數錄得共608次,所耗用
的立法會會議時間約為117小時。立法會會議有11次因法定人數不足而
休會,多於以往4屆立法會因此而休會的累計總和,情況殊不理想,需
認真處理。今年是本港立法機關歷史上,立法會首次在會期中止前未能
完成處理議程上擬具立法效力的事項。我完全明白,部分議員根據《議事
規則》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是一種"拉布"的策略;同時,議員亦基於種
種原因,未能在立法會會議期間全程留在會議廳。儘管如此,公眾有理
由質疑立法會有否善用會議時間,以及是否有效履行作為立法機關的憲
制職責。
過去數年,我曾邀請議事規則委員會研究應對"拉布"的不同程序方案,
亦曾徵詢法律意見,以了解有何方法處理有關問題。可惜,議員一直未
能達成共識。我認為第六屆立法會議員有責任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
盡快制訂一個各政黨均能接受的程序,以解決這些問題。
要化解現時的政治僵局,最佳方法莫過於改善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
關係。不論議員的政治立場為何,政府當局必須加強與議員溝通。2016年
5月18日,議員獲邀出席政府當局為歡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委員長張德江先生而設的公務晚宴。雖然並非所有議員接受邀請出席
晚宴,但看到一些鮮有機會與國家領導人會面的議員在晚宴前的接待酒
會上與張先生就廣泛議題交換意見,實令人鼓舞。我希望這次會面能為
泛民議員日後與中央繼續對話奠定基礎。
6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主席序言第五屆立法會的結束,亦標誌着我告別擔任了近 20 年立法會議員及
兩屆立法會主席的議會生涯。能夠為立法機關服務,我深感榮幸;在擔任立法會主席這 8 年間,我亦樂在其中。這段時光滿載美好的回憶,我常懷感激。我感謝各位議員同事在我擔任立法會主席期間給予支持。我亦衷心感謝秘書處職員在這些年來秉持專業精神,勤勉不懈,為我和 立法會提供支援。
展望未來,我祝願第六屆立法會新任議員工作順遂,竭誠盡心為香港
謀求更大福祉。
立法會主席
曾鈺成議員 ,大紫荊勳賢 , GBS, JP
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第一排
1. 曾鈺成議員 ( 主席)
2. 葉國謙議員
3. 梁志祥議員
4. 謝偉銓議員
5. 何俊賢議員
6. 葛珮帆議員
7. 蔣麗芸議員
8. 陳恒鑌議員
9. 林大輝議員
10. 王國興議員
11. 陳婉嫻議員
12. 麥美娟議員
13. 郭偉强議員
14. 易志明議員
15. 陳偉業議員
16. 涂謹申議員
17. 黃毓民議員
18. 陳志全議員
第二排
19. 鄧家彪議員
20. 廖長江議員
21. 田北辰議員
22. 吳亮星議員
23. 葉劉淑儀議員
24. 馬逢國議員
第三排
25. 潘兆平議員
26. 姚思榮議員
27. 盧偉國議員
28. 陳克勤議員
29. 林健鋒議員
30. 劉皇發議員
31. 梁美芬議員
32. 石禮謙議員
33. 張宇人議員
34. 田北俊議員
35. 陳鑑林議員
36. 郭家麒議員
37. 范國威議員
38. 毛孟靜議員39. 黃碧雲議員
40. 劉慧卿議員
41. 何秀蘭議員
42. 何俊仁議員
第四排
43. 張華峰議員
44. 陳健波議員
45. 李慧琼議員
46. 梁君彥議員 (代理主席)
47. 黃國健議員
48. 鍾國斌議員
49. 郭榮鏗議員
50. 方剛議員
51. 陳家洛議員
52. 梁家傑議員
53. 湯家驊議員 (至2015年9月30日)
54. 梁家騮議員
55. 梁耀忠議員
56. 馮檢基議員
57. 李卓人議員
58. 梁國雄議員
59. 張國柱議員
60. 張超雄議員
第五排
61. 黃定光議員
62. 譚耀宗議員
63. 謝偉俊議員
64. 鍾樹根議員
65. 單仲偕議員
66. 胡志偉議員
67. 莫乃光議員
68. 葉建源議員
69. 李國麟議員
70. 梁繼昌議員
不在照片中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就任 )
第五屆立法會議員委員會年度概覽
提出的質詢舉行會議次數
非工務工程及
人事編制
億元 億元工務工程已成立/運作中/已完成
工作的委員會數目
提交的其他文件
及報告(64 項財務建議獲批准 ) (70 項財務建議獲批准 )舉行會議
時數559 35
$364.7 $882.3
1 513104
197
1 456724
提交的呈請書
1
提交的法案 通過的法案1929動議的議案
31海外訪問活動
本地訪問活動3
18
12 109
1 701提交按先訂立後審議
程序審議的附屬法例164立法會會議
財務委員會批准的公共開支
申訴制度下辦理完竣
的個案職務訪問
議員接待的
訪客人數
在委員會席前發表
意見的代表團體 /
個別人士
舉行會議次數
1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1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立法會的職權
根據 《基本法》 第七十三條,香港特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 根據 《基本法》 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
• 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
• 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
• 聽取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並進行辯論;
• 對政府的工作提出質詢;
• 就任何有關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
• 同意終審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
• 接受香港居民申訴並作出處理;
• 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
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及
• 在行使上述各項職權時,如有需要,可傳召有關人士出席作證和提供證據。
立法會的組成
根據 《基本法》 , 香港特區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第五屆立法會由 70名議員
組成,其中 35 名經分區直接選舉產生,其餘 35 名由功能界別選出。 第五屆立法會選舉於 2012 年 9 月 9 日舉行,任期為 4 年,由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
立法會主席由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第五屆立法會的組成詳情載於
附錄 1 。
1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1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第一章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 《基本法》 ") 規定,香港
特別行政區 (" 香港特區 ") 享有立法權,而立法會是
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提交附屬法例、文件和報告
附屬法例 指根據政府各個指定部門或憑藉相關條例訂立並具有立法效力
的文告、規則、規例、命令、決議、公告、法院規則、附例或其他文書。
附屬法例須經立法會以先審議後訂立或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議員或政府官員可在立法會會議席上動議議案,修訂各項附屬法例。
其他提交立法會省覽的文件,包括各個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的年報,以
及立法會轄下各委員會的報告。議員及政府官員可就這些報告向立法會發言。559立法會會議舉行次數 35
( 其中 3 次是行政長官答問會 )
會議時數
164提交立法會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的附屬法例
197 提交立法會的其他文件和報告
1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1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會議均公開舉行,讓市民旁聽,議員可用粵語、英語或普通話發言,席上提供即時傳譯及即時手語傳譯服務。立法會會議的過程均在 立法會網站現場直接廣播及由傳媒報道,過程亦以中英文逐字記錄,載 於 《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內。立法會會議處理的事務主要包括提交附屬法例、文件和報告;議員向政府提出質詢並要求答覆;審議法案;以及就議案進行辯論。
立法會會議第二章
立法會在會期內通常逢星期三在立法會綜合大樓
會議廳舉行會議 。
1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1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會議第二章質詢
任何議員均可就政府的工作向政府提出 質詢,要求當
局提供有關某項特定事宜的資料,或要求政府就該--

事宜採取行動。議員必須指明要求口頭答覆或書面答
覆。如屬要求口頭答覆的質詢,當政府官員答覆後,
任何議員均可提出補-

質詢,要求澄清該答覆。議員
可以事項性質急切及與公眾有重大關係為理由,在獲
得主席准許後提出急切質詢。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政府
的工作 提 出質 詢。


口頭質詢
141補-

質詢
書面質詢 急切質詢785
521 9
1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會議第二章楊岳橋議員及何秀蘭議員於 2016 年 3 月 16 日的立法會會議席上聯署提交 呈請書 ,
要求立法會深入調查於 2016 年 2 月 8 日深夜至 2016 年 2 月 9 日清晨在旺角發生
警民衝突的經過及成因,並就如何避免再次發生該類衝突提出建議或措施。該呈請
書已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提交的呈請書 1呈請書
呈請書 可由議員向立法會提交。提交呈請書的議員可簡述呈請人數目、身
份,以及呈請書的要旨。如有議員要求將呈請書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並
有不少於 20 名議員支持此項要求,根據《議事規則》第 20(6) 條的規定,
呈請書即告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議員起立支持一項將呈請書交付
專責委員會處理的要求。
1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議案
立法會事務大多透過議案方式處理。在處
理法案時,須在會議席上動議一系列議案,
並在法案處理程序的不同階段經議員進
行辯論及表決。此外,修正法案及批准或
修訂 按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處理的附屬
法例,亦是透過提出議案進行。 按先訂立
後審議的程序處理的附屬法例 可經立法會
決議修訂。法案
政府主要負責以 法案 的形式,將新訂法例
或現行法例的修訂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倘能符合若干條件,議員亦可向立法會提
交法案。法案獲立法會通過之前,必須經
首讀、二讀及三讀 的程序。立法會秘書須
在立法會通過的每一條法案的一份文本上
簽署核證其為真確本,並將之呈交行政長官
簽署。
就按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處理的附屬
法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提交的法案
- 政府法案
- 議員法案18
1
通過的法案
- 經修訂的政府法案
- 無經修訂的政府法案
- 經修訂的議員法案
- 無經修訂的議員法案17
11
0
1
失效的法案1
- 政府法案
- 議員法案5
1
詳--

- 動議
- 通過7
7(見立法會網站 )
- 動議
- 通過
- 未獲動議並
失效2 0
0
2(見立法會網站 )
1 該等法案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中止後失效。
2 該等擬議決議案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中止後失效。就修訂 / 廢除按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
的附屬法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2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會議第二章根據 《議事規則》 第 91 條動議暫停執行
某條議事規則的議案
- 動議
- 通過2
1(見附錄 2 )
根據 《議事規則》 第 40 條動議把辯論中止
待續或全體委員會休會待續的議案
- 動議
- 通過
- 獲動議但
失效17
1
1(見附錄 2 )- 動議
- 通過2
0(見附錄 2 )詳--

根據 《議事規則》 第 16(4) 條動議的
立法會休會待續議案
- 未獲動議並
失效11(見立法會網站 ) 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案 ( 數字不包括根
據 《議事規則》 第 16(2) 或 16(4) 條動議
的立法會休會待續議案 )
- 動議
- 通過
- 未獲動議並
失效111
6
10(見立法會網站 )議員可動議議案,以 (a) 行使 《基本法》 第七十五條賦予立法會的權力來修
訂立法會《議事規則》 ;(b) 援引 《立法會 ( 權力及特權 ) 條例》 ( 第 382 章 )
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傳召證人或命令證人出示文件;(c) 處理根據 《立法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條例》 ( 第 443 章 ) 所訂定的事宜;或 (d) 處理程序事宜
( 有關議案見 附錄 2 )。
此外,議員亦可就 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案 進行辯論。這些辯論讓議員有機
會就關乎公共利益的問題表達意見,以及促請政府採取行動。這些議案--

括根據 《議事規則》 第 16(2) 或 16(4) 條動議的立法會休會待續議案,以辯
論對公眾而言有迫切重要性或有關公共利益的問題。
根據 《基本法》 第七十五條動議以修訂
議事規則》 的擬議決議案
- 動議
- 通過
- 未獲動議並
失效1 0
0
1(見附錄 2 )
根據 《立法會 ( 權力及特權 ) 條例》 動議
的議案
- 動議
- 通過
- 未獲動議並
失效12
0
2(見附錄 2 )詳--

1 該等擬議決議案 / 議案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中止後失效。根據 《議事規則》 第 55(1)(a) 條動議將
法案付委予一個專責委員會的議案 《
2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請求立法會給予許可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
任何根據 《立法會 ( 權力及特權 ) 條例》 ( 第 382 章 ) 第 7 條及 《議事規則
第 90 條要求取得立法會許可,以就立法會會議程序提供證據的 請求,須
提交立法會秘書,並須列入立法會主席所指定的立法會會議的議程內。
除非立法會藉議員動議的一項議案,決定拒絕給予許可,否則立法會須
當作已命令給予許可。凡有人在立法會休假、休會待續或解散期間請求
立法會給予許可,可由立法會主席給予。
施政報告辯論
行政長官在每年度會期均會就香港特區的各項政策,向立法會發表施政
報告。在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後舉行的立法會會議席上,內務委員會
主席會動議一項議案,感謝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 (" 致謝議案 ")。在其後
進行的辯論中,議員可就施政報告發表意見,而政府官員亦會作出回應。黃毓民議員提出的許可請求未能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中止前處理。
立法會主席於 2 0 1 6年7月1 9日 根據香港法例第 382 章第 7(2) 條及
議事規則》 第 90(4) 條給予有關許可。
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中止後,立法會主席於 2 0 1 6年8月1 8日 根據
香港法例第 382 章第 7(2) 條及 《議事規則》 第 90(4) 條向律政司給予
許可。請求 2
發表施政報告 2 0 1 6年1月1 3日
致謝議案辯論 2 0 1 6年2月1 7日 至1 9日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數目 7 ( 全被否決 )
就議案進行表決 2 0 1 6年2月1 9日(否 決)《》
2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會議第二章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在 2016 年 1 月 13 日的立法會
會議上發表題為 " 創新經濟 、 改善民生 、 促進和諧 、
繁榮共享 " 的施政報告。
議員在2 0 1 6年2月1 7日
至 19 日進行致謝議案辯論
期間就施政報告發表意見。
2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財政預算案辯論
在每個財政年度於 3 月 31 日結束前,財政司司長會以提出撥款法案及
開支預算的方式,向立法會發表其下一個財政年度 ( 於每年 4 月 1 日開始 )
的財政預算案。財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詳細研究擬議的開支預算後,會
把撥款法案交回立法會進行審議及作出決定。財務委員會在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8 日期間舉行 8 次特別會議,詳細研究 2016-2017 財政年度開支
預算。
在 16 名議員就 《2016 年撥款條例草案》 (" 條例草案 ") 提出的 2 168 項
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中,407 項獲裁定可以提出。財政預算案辯
論歷時 12 個會議日完成。
提交條例草案 2 0 1 6年2月2 4日
財政預算案辯論2 0 1 6年4月1 3日 至5月1 3日
(12 個會議日 )
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修正案數目407 ( 全被否決 )
條例草案獲通過 2 0 1 6年5月1 3日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先生在 2016 年
2 月 24 日的立法會會議上發表
2016 年財政預算案演辭。
2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會議第二章議員出席財政預算案會議。
2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不同政治黨派 / 團體的議員會見傳媒,
就財政預算案演辭提出意見。
2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會議第二章行政長官答問會
行政長官分別在 2015 年 10 月及 2016 年 1 月及 7 月舉行的 3 次立法會
會議上向立法會發言,並答覆議員向其提出的質詢。
行政長官答問會。
2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議員透過委員會制度,履行審議法案及附屬法例、審核及批准公共
開支和監察政府工作等職能。
立法會轄下有 3 個常設委員會,分別是財務委員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及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常設委員會可憑藉 《立法會 ( 權力及特權 ) 條例》 ( 第 382 章 ) 第 9(1) 條命令任何人士作證,而所有其他委員會在立法會授權下,亦可根據該條例第 9(2) 條享有此項權力。
立法會亦設有屬常設性質並在 《議事規則》 訂明具特定職能的其他委員會,
即議事規則委員會、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內務委員會及各事務委員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負責檢討立法會的 《議事規則》 及委員會制度,並因應需
要向立法會作出修正或改變的建議。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負責決定應否將某份立法機關 ( 或其
委員會 ) 的文件或紀錄,在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查閱政策所指明的封存期屆滿之前提早公開。
內務委員會負責考慮任何與立法會事務有關的事宜,並監察研究法案及
附屬法例的進度。需要較深入研究的法案及附屬法例分別由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負責審議,此等委員會會向內務委員會匯報其商議結果。
負責監察和研究政策事宜的委員會稱為事務委員會。現時,立法會轄下
共有 18 個事務委員會,其成立及職權範圍均由內務委員會建議,並呈交立法會批准。
除以上所述外,議員根據 《議事規則》 第 49B(1A) 條動議譴責議案後,
可根據 《議事規則》 第 49B(2A) 條 ( 取消議員的資格 ) 成立調查委員會。 調查委員會在完成其工作後,須向立法會匯報,並在提交報告後隨即 解散。立法會可委任專責委員會,深入研究個別事宜或法案。此外,如有議員要求將提交立法會的呈請書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而其要求獲不少於20 名議員支持,該呈請書將會根據 《議事規則》 第 20(6) 條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專責委員會完成研究交其處理的事宜或法案後,須立即向立法會作出報告,並隨即解散。
委員會第三章
2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2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
立法會的委員會制度
立法會
人事編制
小組委員會工務
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 小組委員會 小組委員會議事規則
委員會查閱立法
機關文件及
紀錄事宜
委員會
當議員動議譴責一名議員的議案後,可根據 《議事規則》 第 49B(2A) 條成立
調查委員會。立法會常設委員會
立法會可委任一個或多個專責委員會,研究個別事宜或法案。提交立法會的
呈請書可根據 《議事規則》 第 20(6) 條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內務
委員會法案
委員會事務
委員會調查
委員會專責
委員會
財務
委員會議員個人
利益監察
委員會政府帳目
委員會
第三章
3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財務委員會
財務委員會 是立法會 3 個常設委員會之一,職責是審查及批准由財政司
司長提交的公共開支建議。每年在財政司司長向立法會提交撥款法案後,
立法會主席便把開支預算轉交財務委員會審核,而委員會就此舉行一連
串特別會議。在撥款法案獲通過後,委員會會履行其職能,審批有關更
改核准預算的建議,以及從根據 《公共財政條例》 ( 第 2 章 ) 第 29 條成立
的各個基金支用款項的建議。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陳健波議員
陳鑑林議員
69 ( 立法會主席以外的全體議員 )
- 88 次會議審議財務建議
- 8 次特別會議審核開支預算
- 4 次會議聽取財政司司長就
財政預算案作出的簡報及處
理其他內部事務
財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及人事編制
小組委員會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議員。
財務委員會副主席陳鑑林議員。
3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
-
-
-
-
-
•在政府當局提交的 140 項財務建議中,委員會在本年度會期內完成
審議 135 項財務建議 1,而在該等財務建議中,委員會批准了 134 --

建議,並否決了一項建議2。該 134 項獲批准的建議包括:70 項工務
工程建議,合共承擔額 882 億 3,000 萬元;32 項人事編制的建議;
以及 32 項非工務工程的撥款建議,涉及承擔額 364 億 7,000 萬元;
獲委員會批准的主要財務建議包括:
建議成立創新及科技局;開立承擔額,從資本投資基金撥出
94 億 7,600 萬元,作為給予香港
科技園公司的注資股本,並撥出 16 億 5,000 萬元貸款予香港科技園
公司,以及讓政府為香港科技園公司一筆為數 11 億 700 萬元的商
業貸款及其利息提供擔保,以便該公司進行科學園第一階段擴建計劃,以及發展先進製造業中心及數據技術中心;開立一筆為數
100 億元的新承擔額,供醫院管理局成立基金,以推
行公私營協作措施;開立一筆為數
28 億 2,100 萬元的非經常開支新承擔額,用以發放
一筆過額外援助金予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及其他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就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填海及口岸設施追加撥款
54 億 6,100 萬元;及
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鐵路及非鐵路建造工程追加撥款196 億
200 萬元;
委員會於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8 日期間連續舉行 21 節特別會議,審核
2016-2017 年度開支預算;及














委員會主要工作
1 該 135 項財務建議 ( 包括已審議的工務工程建議、人事編制建議及非工務工程的撥款建議 ) 已納
入已發出及審議的 88 份財務委員會文件。
2 該項被否決的建議是關於重置毗鄰油麻地戲院的垃圾收集站及露宿者服務單位。
第三章
3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議員 ( 右 )
及副主席陳鑑林議員 ( 左 ) 舉行
年結記者會。• 委員在特別會議舉行前就開支預算合共提出了 7 199 項書面問題,要
求政府提供 書面答覆 。委員又在特別會議後合共提出 100 項補-

問題
及索取額外資料的要求,這些問題及要求已轉交政府作覆。立法會於
2016 年 5 月 13 日的會議上通過 《2016 年撥款條例草案》 。
[ 審核 2016 至 2017 年度開支預算的報告 ]
3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審核政府所提出的工務建議,包括把工務計劃內的工程
提升為甲級或由甲級降至較低級別,又或更改甲級工程項目的規模及核
准預算費,並按適當情況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甲級工程項目是指全部準備就緒,可批出合約及展開工程的工程項目。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盧偉國議員
易志明議員
48 [ 委員名單 ]
31工務小組委員會主席盧偉國議員。
工務小組委員會副主席
易志明議員。
主要工作
在本年度會期內,小組委員會審核 51 項由政府提交的計劃建議1,其中
49 項獲建議提交財務委員會審批,兩項被政府撤回。
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
1 該 51 項計劃建議包括 71 項工程項目,其中 69 項獲工務小組委員會建議提交財務委員會審批,
兩項被政府撤回而直接提交財務委員會審批。
第三章
3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負責審核政府所提出有關開設、重新調配和刪除常
額及編外的首長級職位,以及更改公務員各職系及職級架構的建議,並
就該等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主要工作
在本年度會期內,小組委員會審核 30 項由政府提交的建議項目,所有--

目均獲建議提交財務委員會審批。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主席
葉劉淑儀議員。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副主席
黃國健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葉劉淑儀議員
黃國健議員
44 [ 委員名單 ]
21
3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政府帳目委員會
政府帳目委員會 是立法會 3 個常設委員會之一,負責研究審計署署長就
政府帳目審計結果發出的報告書,以及就政府和公開審計範圍內其他機
構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的結果所發出的報告書。政府帳目委員會主席石禮謙議員。
政府帳目委員會副主席
謝偉俊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石禮謙議員
謝偉俊議員
7 [ 委員名單 ]
17
舉行公開聆訊次數 9
在委員會席前作證的證人數目 59
政府帳目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政府帳目
委員會第六十六號報告書後舉行記者會。
第三章
3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主要工作
• 委員會研究審計署署長提交的 2014-2015 年度政府帳目審計結果報告書
及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 ( 第六十五及六十六號報告書 );
• 委員會在認為有需要時,要求政府官員、公共機構的管理人員及其他
有關人士作出解釋及提供證據;及
委員會的結論及建議載於政府帳目委員會第六十五及六十六號
報告書。該等報告書已分別於 2016 年 2 月 17 日及 7月 13 日
提交立法會省覽。
[ 委員會報告書 ]
政府官員在委員會的
公開聆訊上作證。• 委員會調查的事項包括:
- 政府管理都市固體廢物的工作;
- 廚餘減量及循環再造;
- 使用和處理空置校舍;
- 土葬及火葬服務;
- 香港郵政的運作;
- 禁毒處和禁毒基金打擊吸毒問題的工作;
- 保障來自應課稅品和汽車首次登記稅的收入;
- 管理公共照明系統;
- 自力更生支援計劃;
- 職業訓練局展亮技能發展中心;
- 差餉物業估價署在保障差餉及地租收入方面的工作;
- 新鮮副食品批發市場;
- 為分層行人通道加裝無障礙通道設施;
- 優秀人才、投資者及勞工入境計劃;
- 香港演藝學院;
- 監察升降機及自動梯的安全操作;
-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及
- 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及服務的採購及非耗用物品管理。
3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本地訪問活動
參觀展亮技能發展中心 (薄扶林)
委員會於 2016 年 1 月 19 日參觀展亮技能發展中心 (薄扶林 ),以加深了
解該中心所提供的訓練課程,以及使用該中心空置樓面的情況。
委員會委員在參觀展亮中心 ( 薄扶林 )
期間觀看受訓學員的上課情況。政府帳目委員會委員參觀展亮技能發展
中心 ( 薄扶林 ) (" 展亮中心 ( 薄扶林 ) " ),
聽取有關展亮中心 ( 薄扶林 ) 訓練課程
的簡介。
第三章
3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是立法會 3 個常設委員會之一,負責研究議員
個人利益登記冊的編製、備存及取覽等各項安排,並考慮及調查與議員
個人利益的登記及申報有關的投訴,以及與議員申請發還工作開支或申
請預支營運資金的行為有關的投訴。委員會亦考慮關乎議員以其議員身
份所作行為的操守標準事宜,以及就該等事宜提供意見及發出指引等。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 ( 右 ) 及副主席
劉慧卿議員 ( 左 )。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劉慧卿議員
7 [ 委員名單 ]
5葉國謙議員
處理投訴數目 20
3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
主要工作
• 委員會建議修訂 《議員個人利益登記表格》 , 進一步闡明 《議事規則
下的股份利益登記規定。經修訂的表格於 2016 年 7 月 7 日根據 《議事
規則》 第 83 條獲立法會主席批准;
• 委員會建議修訂 《議事規則》 第 83 條,使 《議事規則》 所訂議員登記選
舉捐贈的期限,與 《選舉 ( 舞弊及非法行為 ) 條例》 ( 第 554 章 ) 第 37 條
所訂向總選舉事務主任提交選舉申報書的 60 天法定期限趨於一致。
修訂該項規則的議案已納入 2016 年 7 月 6 日立法會會議的議程,但未
及在 2016 年 7 月 16 日第五屆立法會會期中止前獲得處理;及
• 委員會舉行 4 次閉門會議,考慮對 4 名議員提出的多宗投訴。委員會
分別在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及2 0 1 6年7月6日 向立法會提交兩份報告,
載述其就這些投訴作出的考慮。
[ 委員會報告 ]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
委員會報告後舉行記者會。

第三章
4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議事規則委員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 檢討立法會的 《議事規則》 及委員會制度,並因應需要向
立法會作出修正或改變的建議。
主要工作
• 委員會研究有關根據 《議事規則》 第 20 條向立法會提交呈請書的程序
安排,並同意訂立程序,以處理根據 《議事規則》 第 20 條提交多於
一份涉及相似或相關事宜的呈請書的情況。鑒於第五屆立法會曾就根
據 《議事規則》 第 20 條提交的呈請書成立兩個專責委員會,並從運作
該等專責委員會取得若干經驗,委員會同意在第六屆立法會對 《議事
規則》 第 20 條進行檢討;
• 鑒於部分議員在立法會及各委員會會議上為 " 拉布 " 而重複使用點算
法定人數要求的情況愈趨嚴重,委員會因應 《基本法》 第七十五條所訂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譚耀宗議員。
議事規則委員會副主席
梁家傑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梁家傑議員
12 [ 委員名單 ]
3譚耀宗議員
4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的法定人數規定,再次研究 《議事規則》 第 17 條的應用情況。委員會經商
議後認為,由於議員之間欠缺共識,現時未適宜就 《議事規則》 第 17 條
的應用情況作進一步檢討;
• 委員會對 《事務委員會主席手冊》 、 《法案委員會主席手冊》 及 《附屬
法例 / 其他文書小組委員會主席手冊》 進行了檢討,並建議作出修訂。
有關修訂旨在述明在委員會會議於指定結束時間之後的延長會議或繼
續進行會議期間處理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的安排;訂明議員披露在委員
會審議的事宜中擁有的金錢利益的原則;以及提供指引,述明每名公眾
人士在就某一議題聽取公眾意見的委員會會議上可作口頭申述的次數。
相關建議已獲內務委員會於 2015 年 11 月 13 日的會議上通過;及
• 在創新及科技局設立後,政府總部的組織架構已有所變動,並對各相
關事務委員會的工作造成影響。委員會研究重整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
委員會和工商事務委員會的工作,藉以將所有關乎創新及科技的事務
移至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轄下。委員會亦考慮工商事務委員會
應否從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接手有關 " 競爭政策 " 和 " 保障消費者權益 "
的事項。委員會經商議後認為,上述建議應交予下一屆立法會作决定。
[ 委員會報告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及 《內務守則》 。《
第三章
4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 事宜委員會 決定應否將某份立法機關 ( 或其委員
會)的文件或紀錄在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查閱政策("該政策")( 《議事規則》
附表 2) 所指明的封存期屆滿之前提早公開;制訂實施該政策的指引;考
慮任何就立法會秘書拒絕提供該份文件或紀錄而提出的反對;以及考慮
任何其他有關該政策或由該政策引起的事宜。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
主要工作
• 委員會舉行會議考慮有關精簡處理議員及政策局 / 政府部門提出在適
用封存期屆滿前查閱現屆及往屆立法機關的資料的要求的擬議安排。
委員會通過的新程序載於委員會最新的 工作方式及程序 ;及
• 委員會亦舉行會議考慮立法會秘書就查閱立法機關 5 套封存文件及紀
錄的要求所提出的建議。該等要求獲得批准。 [ 獲批個案一覽表 及
被拒個案一覽表 ]
[ 委員會報告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
主席曾鈺成議員。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
副主席梁君彥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梁君彥議員
13 [ 委員名單 ]
2曾鈺成議員
4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內務委員會
在立法會會期內, 內務委員會 通常逢星期五舉行會議,為立法會會議作
準備,並商議與立法會事務有關的事宜。委員會的一項重要職能,是決
定以何方式研究已提交立法會的法案及在立法會會議席上提交省覽或提交立法會批准的附屬法例。委員會在與政府作正式及定期的溝通方面,亦發揮重要作用。委員會的正、副主席定期與政務司司長會面,討論彼此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委員會研究了 18 項提交予立法會的法案,並成立 14 個法案委員會審議法案;
• 委員會研究了 135 項附屬法例、1 份技術備忘錄和 8 項由政府提交的擬議決議案,並成立 23 個小組委員會,以研究 48 項附屬法例、1 份技術備忘錄及 3 項擬議決議案;內務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 ( 右 ) 及副主席
馬逢國議員 ( 左 )。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馬逢國議員
69 ( 立法會主席以外的全體議員 )
34 ( 包括 3 次特別會議 )梁君彥議員
4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委員會亦研究了 7 項無須提交立法會省覽的附屬法例,該等附屬法例
全部根據 《聯合國制裁條例》 ( 第 537 章 ) 訂立。委員會將該等附屬法例的其中 6 項交付委員會轄下的 研究在香港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就制裁事宜所作決議的小組委員會 研究。至於餘下的一項附屬法例,
委員會同意予以押後,由下一屆立法會的內務委員會決定如何處理;
• 委員會舉行 3 次特別會議,與政務司司長及高級政府官員討論廣受市民關注的事宜,包括人口政策、退休保障及食水含鉛事件;
• 委員會討論並支持一名議員提出的下述建議:於立法會會議上就銅鑼灣書店股東及人員據稱失蹤事件進行休會辯論;及
• 委員會討論並支持議員提出的下述建議:就牛頭角迷你倉火警事件的相關事宜提出急切口頭質詢。立法會主席應委員會的要求,代表全體議員致函保安局局長,就兩名消防員在事件中不幸殉職表示哀悼,同時向消防處轉達議員對殉職消防員遺屬的深切慰問,以及對消防員奮力救火表達敬意。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女士出席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答覆議員
就香港的退休保障提出的問題。
4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內務委員會可委任小組委員會,協助研究某項附屬法例或根據某條例訂立的文書,
以及不屬事務委員會職權範圍而備受公眾關注的事宜,或與立法會事務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下文臚列在本年度會期內運作的小組委員會。
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 委員名單見
附錄3 )內務委員會在本年度會期內成立了 23 個小組委員會,以研究 48 項附屬法例、1 份技術備忘錄及 3 項由政府提交立法會批准的擬議決議案。
扶貧小組委員會[ 委員名單 ]小組委員會在 2012 年 10 月由內務委員會委任,負責研究紓緩貧富懸殊和扶貧的相關政策和措施、跟進政府扶貧 委員會的工作,並適時作出建議。小組委員會於本年度會期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6 年 5 月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 委員名單 ]小組委員會負責統籌立法會與香港以外地區其他議會組織的一切議會聯絡活動、研究與該等議會組織成立友好組織的建議,並就此等事宜向內務委員會作出建議。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 委員名單 ]小組委員會在內務委員會轄下成立,負責研究與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有關的事宜。
研究在香港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就制裁事宜所作決議的小組委員會[ 委員名單 ]小組委員會在內務委員會轄下成立,負責研究憑藉根 據《聯合國制裁條例》( 第 537 章 ) 第 3 條而訂立的規例在香港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就制裁事宜所作決議的事宜,並跟進由第四屆立法會委任的先前小組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小組委員會於本年度會期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6 年6 月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內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
4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研究內地與香港特區
家庭事宜小組委員會[ 委員名單 ]小組委員會在 2015 年 1 月由內務委員會委任,負責研究關乎內地與香港特區家庭的事宜,並在有需要時提出建議。小組委員會於本年度會期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6 年7 月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跟進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 委員名單 ]小組委員會在 2015 年 5 月由內務委員會委任,負責研究及跟進與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有關的事宜,包括三跑道系統的可行性、範圍和設計細節、財務安排、香港國際機場現時的容量、環境影響及其他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於本年度會期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6 年 6 月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內務委員會會議。內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
4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法案委員會
內務委員會可將法案交付予 法案委員會 作詳細研究,但撥款法案及立法會
並無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則屬例外。法案委員會負責研究有關
法案的原則、優劣及詳細條文,並可就法案提出修正案。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所有議員均可加入任何法案委員會。各法案委員會的主席由其委員互選一人出任。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法案的工作後,便會通知 內務委員會,並以書面向內務委員會匯報其商議結果。在有關法案獲制定成為法例後,或經內務委員會決定,法案委員會即告解散。
法案委員會在同一時間運作的數目最多只限 16 個。當成立的法案委員會
數目超過 16 個時,輪候制度便會自動實施。
在本年度會期內運作的法案委員會數目
所審議的法案數目
完成審議工作並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的法案委員會數目27
27
027
於本年度會期結束時仍在運作的法案委員會數目
法案委員會舉行會議次數 130
內務委員會可成立法案委員會
審議法案。
4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
內務委員會可委任小組委員會,協助內務委員會審議根據相關條例訂立的
附屬法例及文書。小組委員會負責研究有關附屬法例 / 文書的政策事宜、詳細條文,以及對該等附屬法例 / 文書的修訂 ( 如有的話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所有議員均可加入任何該等小組委員會。各小組委員會的主席由其委員互選一人出任。小組委員會完成審議工作後,便會向內務委員會匯報其商議結果。在同一時間進行工作的該等小組委員會數目不設上限。
在本年度會期內運作的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數目
所審議的附屬法例數目
完成審議工作並向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的研究附屬法例
的小組委員會數目83
32
032
於本年度會期結束時仍在運作的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
委員會數目
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舉行會議次數 54
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會議。
4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2015年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修訂附表2 ) 令》
小組委員會委員了解將城門隧道巴士轉乘處劃
為法定禁煙區所涉及的配套措施。
2015 年吸煙 ( 公眾衞生 ) 條例
( 修訂附表 2) 令》 小組委員會
委員視察海底隧道巴士轉乘處,
加深了解指定禁煙區的範圍。本地訪問活動
視察巴士轉乘處
由內務委員會委任的 《2015 年吸煙 ( 公眾衞生 ) 條例 ( 修訂附表 2) 令》 小組
委員會於 2016 年 2 月 1 日前往屯門公路巴士轉乘站、城門隧道巴士轉乘
處及海底隧道巴士轉乘處進行視察,以更深入了解在巴士轉乘處實施法
定禁煙規定的影響。


5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是立法會轄下的委員會,為議員提供一個討論政策事宜的
議事場合,並負責研究受公眾關注而又與其相應政策局的政策範疇有關的事項。事務委員會的討論事項,可由委員提出、由內務委員會或其他 委員會轉介、由政府建議,亦可由其他議員與區議會舉行會議或接獲投訴或意見書後提出。在重要的立法及財務建議提交立法會及財務委員會前,事務委員會亦會先就建議提供意見。
事務委員會如認為適當,可委任小組委員會研究特定事宜及向立法會提
交報告。事務委員會或其轄下小組委員會可與其他事務委員會或其轄下小組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研究任何共同關注的事宜。
事務委員會的正、副主席由委員互選產生。十八個事務委員會臚列如下:
•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 工商事務委員會
• 政制事務委員會
• 發展事務委員會
•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
• 教育事務委員會
• 環境事務委員會
• 財經事務委員會
•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 衞生事務委員會
• 民政事務委員會
• 房屋事務委員會
•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
• 人力事務委員會
•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 保安事務委員會
• 交通事務委員會
• 福利事務委員會
5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在符合維持司法獨立及法治精神的原則下,監察及研究與
司法及法律事務有關的政策事宜,包括有關官員及部門在推行上述工作
方面的效能。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繼續監察司法機構的人手情況及獲提供的其他支援。事務委員會察悉,儘管司法機構已經進行多輪招聘工作,但司法職位的空缺比率在 2014 年 11 月仍然高達 11.9%。事務委員會促請司法機構加快進行關於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的檢討,以期提高對優秀應徵者及經驗豐富的私人法律執業者加入法官及司法人員行列的吸引力;9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郭榮鏗議員。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
廖長江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廖長江議員
郭榮鏗議員
19 [ 委員名單 ]
5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事務委員會雖然同意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時,必須維
持並捍衛司法獨立,但亦質疑只可由法官處理針對法官行為的投訴 ( 例如態度粗魯及在法庭內過分介入 ) 的限制是否恰當。事務委員會 建議,司法機構至少應考慮邀請已退休的高級法官,就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提供意見或參與有關工作;
• 委員與香港律師會 (" 律師會 ") 舉行會議,討論律師會計劃自 2021 年起就在香港獲認許為實習律師推行統一執業試一事。委員贊同政府當局和香港大律師公會的意見,鑒於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 (" 常委會 ")現正就法律教育及培訓進行全面檢討,故此律師會在考慮關乎統一執業試的事宜時,應先等待常委會得出檢討結果 ( 預期將於 2016 年較後時間公布 ),然後才敲定推行統一執業試的細節;及
• 委員繼續促請法律援助服務局加快進行關於擴大法律援助輔助計劃涵蓋範圍的檢討,以期改善尋求司法公義的渠道。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5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本地訪問活動
參觀司法機構
事務委員會於 2016 年 1 月 18 日參觀位於終審法院大樓的司法機構,並
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部分法官就公眾廣泛關注的事宜交換意見,例如
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的機制、司法機構的人手及其他支
援 ( 包括辦公地方 )、關於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和服務條款及條件
的檢討,以及司法獨立。
事務委員會委員參觀終審法院大樓,了解大樓
的設施。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到訪終審
法院大樓的司法機構期間,與終審法院
首席法官馬道立法官 ( 中 ) 及高等法院
首席法官張舉能法官 ( 左一 ) 合照。
5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工商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與商業、工業、推廣工商服務業、創新及科技、保
護知識產權及促進外來投資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討論並支持政府當局在科學園擴建計劃下發展兩幢研發大
樓的計劃,以及擬議的融資安排;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各項推廣香港知識產權貿易的措施的最新進展,並討論知識產權貿易將會為商界帶來的經濟利益;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黃定光議員
方剛議員
14 [ 委員名單 ]
11 ( 包括一次事務委員會聯席
會議 )工商事務委員會主席黃定光議員。
工商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方剛議員。
5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討論並支持政府當局設立貿易單一窗口的建議,以及相關
的人員編制建議,以帶領新成立的項目管理辦公室推行有關措施;
• 事務委員會研究並支持政府當局在經修訂的工業邨計劃下於將軍澳 工業邨發展兩個試驗項目的計劃,以及擬議的財務安排;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為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而在創新及科技基金 (" 創科基金 ") 下推出的新措施,包括成立中游研發計劃及科技 先導券計劃,以及優化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公營機構試用計劃及實習研究員計劃。事務委員會支持該等新措施,以及向創科基金額外注資 20 億元,以成立中游研發計劃的建議;
• 事務委員會討論並支持政府當局成立 20 億元的創科創投基金的建議,以激發私營機構投資本地創新及科技初創企業,以及相關的體制安排
及管理框架;及
• 事務委員會討論並支持政府當局設立專業服務協進支援計劃的
建議,以及提供為數 2 億元的非經常撥款,以供該項計劃運作至大約 2021-2022 年度。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工商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落實將香港定位並
推廣為區內首屈一指的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各項措施
的最新進展。
5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政制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有關 《聯合聲明》 及 《基本法》 的實施、香港特別
行政區 (" 香港特區 ") 政府與中央人民政府和其他內地政府部門間的關係、
選舉事務、區域組織、人權、保障個人資料及新聞自由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政府當局就選舉管理委員會 (" 選管會 ") 發出的 《行政長官選舉活動 建議指引》 、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 及 《立法會選舉 活動建議指引》諮詢事務委員會;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 2016 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及2016 年立法會選舉的實務安排;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譚耀宗議員
梁美芬議員
42 [ 委員名單 ]
10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譚耀宗議員。
政制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梁美芬議員。
5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曾討論 2016 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資助額及選舉開支限額
的檢討結果。委員普遍支持把資助額由每票 12 元增至 14 元的建議, 但對於提高 5 個地方選區選舉開支限額的建議則持不同意見;
• 事務委員會討論 《優化選民登記制度諮詢文件》 。 委員支持 2016 年 1 月推出的一系列選民登記程序改善措施;
• 事務委員會討論選管會 《二零一五年區議會一般選舉報告書》 , 並促請政府當局借用更多方便選民使用的場地作為投票站,以及改善日後的點票安排;
• 事務委員會聽取平等機會委員會匯報最新的工作情況;及
• 事務委員會討論香港特區根據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提交的第三份報告的項目大綱。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政制事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 《消除一切
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提交的第三份報告的項目
大綱,聽取公眾的意見。
5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發展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監察及研究與地政、屋宇、規劃、水務、與發展有關的文物
保護工作、工務計劃及其他工程事務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監察政府當局為達至根據長遠房屋策略所訂目標而供應 土地資源的進度。委員與當局討論各項增加房屋土地供應的措施,例如進行土地用途檢討,以及發展安達臣道石礦場用地、元朗南和東涌新市鎮擴展區。在進行上述討論期間,委員請當局注意各項備受公眾關注的事宜,並就如何優化土地發展方案提出建議;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謝偉銓議員
梁志祥議員
31 [ 委員名單 ]
12 ( 包括一次事務委員會聯席
會議 )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議員 ( 右 ) 及副主席梁志祥議員 ( 左 )。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 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情況
聯合小組委員會 及公務員建屋合
作社樓宇重建事宜小組委員會
5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在其第一屆工作報告中就大嶼山發展策略提出
建議。事務委員會就有關建議聽取公眾的意見,並就建議表達意見。事務委員會支持政府當局就成立大嶼山拓展處提出的建議;
• 事務委員會繼續監察啟德發展計劃及把九龍東轉型為商業中心區的進度。事務委員會研究政府當局就有關上述措施的工務計劃項目所提出的建議,當中包括興建翠屏河公園、進行前啟德機場北面停機坪的基建工程,以及落實啟德發展區區域供冷系統第 III 期 ( 組合丙 );
• 事務委員會檢討政府當局為確保樹木安全而推行的措施,並就修訂當局的《樹木風險評估及管理安排指引》表達意見。上述指引對政府樹木管理部門具約束力,在私人物業業主管理其樹木方面,亦可作為參考;
• 在食水供應方面,政府當局為挽回公眾對香港食水水質的信心而採取了多項措施,事務委員會曾跟進該等措施的落實情況。事務委員會亦研究有關改善供水管網的各項撥款建議,當中包括有關建設智管網 ( 利用先進科技監測供水管網的狀況 )、在桌山興建新的配水庫和改善上水及粉嶺區食水供應的撥款建議;
• 事務委員會繼續監察政府當局在保育及活化香港文物地點和建築方面的工作。當局就保育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進行政策檢討後引入多項新措施,事務委員會亦就該等措施表達意見;
• 在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重建事宜小組委員會
於本年度會期展開及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6 年 6 月向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及
• 在事務委員會與民政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
情況聯合小組委員會於本年度會期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6 年 7 月向上述兩個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6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本地訪問活動
參觀沙田濾水廠
事務委員會在 2016 年 6 月 21 日參觀沙田濾水廠,以更深入了解水務署
進行的濾水及水質監控程序。
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聽取有關香港濾水過程和水質
監測系統的運作的簡介。
事務委員會委員在沙田濾水廠的化驗室觀看電感耦合等離子
體質譜儀的運作。
6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香港以外地方的訪問活動
前往新加坡進行訪問
事務委員會於 2016 年 3 月 20 日至 23 日前往新加坡進行海外職務訪問,
以研究新加坡開拓水資源及確保飲用水水質的經驗。
發展事務委員會訪問團成員與環境及水源部水務政策署署長
伍美玲女士 ( 前排右二 )、公用事業局水質辦事處首席專家
林文富博士 ( 前排左一 ),以及環境及水源部、公用事業局和
國家環境局的其他代表於會晤後拍照留念。
訪問團成員在參觀大泉海水淡化廠期
間,聽取有關海水化淡過程和技術的
簡介。
訪問團成員參觀碧山宏茂橋公園。新加坡
在 " 活躍、優美、清潔 " 全民共享水源計劃
下,將該公園內一條筆直的混凝土排水道
改造為蜿蜒 3 公里的天然河流。
6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訪問團成員參觀公用事業局轄下水質辦事處的實驗
室,了解該局驗證水質的取樣及監察計劃。
訪問團成員到訪勿洛 " 新生水 "
廠,加深了解高純度再造水的
生產過程。
訪問團成員與新加坡國會的環境及水源事務政府國會委員會
主席李美花議員 ( 右二 ) 及委員連榮華議員 ( 右一 ) 會晤,
聽取他們分享對新加坡政府建立多元化供水網絡的政策措施
的看法。
6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經濟基礎建設及服務,--

括海空交通設施及服務、郵政及氣象資訊服務、能源供應及安全、保障
消費者權益、競爭政策及旅遊。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討論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的結果,並研究在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簽訂的現行 《管制計劃協議》 於 2018 年屆滿後,應如何改善本地電力市場及規管架構;
• 事務委員會與兩間電力公司討論 2016 年的電費檢討,並探討以不同途徑調低電費,減輕普羅市民的負擔;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田北俊議員
林健鋒議員
10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
田北俊議員。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林健鋒議員。
26 [ 委員名單 ]
6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事務委員會聽取香港旅遊發展局簡報其 2016-2017 年度工作計劃,並
察悉及關注訪港旅客人數下降的情況。事務委員會亦研究推廣香港旅遊業的各項措施及計劃;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報新航空交通管制系統的實施進度,包括新航空交通管理系統的使用情況。委員對新系統的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員使用新系統的準備狀況表示關注;
• 事務委員會檢討 《商品說明條例》 ( 第 362 章 ) 自制定以來的實施情況,並通過一項議案,促請政府當局優先就投訴多、金額大的預繳式服務( 例如健身中心和美容業 ) 推行法定冷靜期;
• 事務委員會討論家用石油氣的價格調整機制,並籲請政府當局進一步提高家用石油氣定價的透明度;
• 事務委員會討論並支持政府當局成立新航運組織以支持香港航運業進一步發展的建議;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報就公眾貨物裝卸區運作及管理事宜所作檢討的結果,並提出進一步的改善建議;及
• 事務委員會聽取競爭事務委員會簡介為於 2015 年 12 月 14 日全面實 施 《競爭條例》 ( 第 619 章 ) 進行的準備工作。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6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事務委員會委員參觀航空交通管制大樓北塔,了解機場空中交通
管制的運作。
本地訪問活動
參觀民航處航空交通管制中心
事務委員會於 2016 年 7 月 12 日參觀民航處航空交通管制中心,以加深
對新航空交通管理系統的實施進度的了解。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聽取有關新航空
交通管理系統的實施進度的簡介。
6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主要工作
•事務委員會與政府當局跟進小學人事編制和薪酬架構的現行政策。
委員關注到,擔任小學教師和校長的資歷,以至其承擔的責任,均與中學教師和校長相若,但前者的薪級表卻遠遜於後者。事務委員會通過一項議案,促請當局盡快檢討現行的安排;
•事務委員會繼續跟進在火柴盒式低於標準的校舍營辦的小學面對的問題。事務委員會舉行三方閉門會議後,政府當局已委聘顧問研究方法處理校舍設計所引起的共同問題。有關各方會繼續探討可行措施改善這些學校的學與教環境;教育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監察及研究與教育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林大輝議員
葉建源議員
32 [ 委員名單 ]
14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研究落實免費幼稚園教育小組
委員會
教育事務委員會主席林大輝議員 ( 右 ) 及副主席
葉建源議員 ( 左 )。
6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委員深切關注自 2015-2016 學年開始後發生的連串學生自殺個案,並討論
政府當局為應對及預防這問題而提出的措施。事務委員會通過兩項議案,促請政府採取多項措施,包括為學校進行 " 學校休整日 ",以及處理小學生的沉重家課壓力所引起的關注;
• 事務委員會就全港性系統評估 (" 系統評估 ") 的推行與政府當局舉行數次 會議,並聽取團體的意見。委員討論系統評估的預期目標、過度操練對 學生的壓力,以及系統評估的延續、廢除或暫停的事宜;
• 委員普遍同意應提高學生掌握兩文三語的能力。然而,他們對於中小學以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 (" 普教中 ") 表達了不同意見。委員通過一項議案,促請政府當局取消以普教中作為遠程目標;
•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 教資會 ") 發表題為 《香港教資會資助高等教育院校的管治》 的報告後,委員與教資會資助院校就如何落實報告的建議交換意見。事務委員會並與多個團體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討論有關院校管治的事宜。委員關注行政長官擔任各院校當然校監的角色,以及其委任院校管治團體成員的權力;
• 政府當局就 " 一帶一路 " 獎學金計劃的撥款建議諮詢事務委員會。委員關注該計劃的預期目的、推行安排及迫切程度。其後,當局告知委員已決定將成立該計劃的撥款建議提交下一屆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審議;及
• 在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研究落實免費幼稚園教育小組委員會 於本年度會
期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6 年 1 月向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6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本地訪問活動
探訪在火柴盒式低於標準的校舍營辦的小學
事務委員會於 2016 年 4 月 26 日探訪 3 所在火柴盒式低於標準的校舍
營辦的小學,親身了解這些學校的環境,以及其對學與教質素的影響。
事務委員會委員在基督教香港信義會葵盛信義學校,觀看學生進行課堂
活動的情況。
教育事務委員會委員到訪柏立基教育學院校友會
李一諤紀念學校,親身了解該校的環境。
6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環境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與環境事宜 ( 包括與能源有關的事宜 )、自然保育
及可持續發展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最新工作。委員促
請政府當局密切監察降低碳強度的工作進展,以及採取更多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
• 事務委員會討論檢討香港空氣質素指標的工作計劃。委員就進行檢討的時間表、檢討工作小組的組成,以及香港與內地在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方面的合作機制,與政府當局交換意見;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匯報改善路邊空氣質素措施的最新進展。該等措施包括:推行鼓勵與管制並行計劃,分階段淘汰歐盟 IV 期以前的柴油商業車輛;收緊新登記汽車及電單車 / 機動三輪車的廢氣排放 標準 ; 以及專營巴士公司試驗混合動力巴士;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陳克勤議員
陳家洛議員
1122 [ 委員名單 ]
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議員 ( 右 ) 及副主席
陳家洛議員 ( 左 )。
7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香港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的諮詢文件,
並聽取公眾對諮詢文件的意見。事務委員會亦研究並支持政府當局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的擬議計劃,並檢討保護土沉香的措施;
•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有關增加根據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收取的各項費用的建議,並促請當局加強打擊非法棄置建築廢物和非法堆填活動的執法工作,以及加強管制在私人土地傾倒廢物的活動;
• 事務委員會討論有何措施處理在路旁或公眾地方擺放環保斗所帶來的問題。委員促請政府當局考慮採取較長遠的措施,例如為管理環保斗引入發牌或登記制度;及
• 事務委員會討論並支持推行強制性標籤計劃第三階段的建議,以涵蓋另外 5 類訂明產品,包括電視機和貯水式電熱水器。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環境事務委員會聽取公眾對 《香港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
諮詢文件的意見。
7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財經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與財經及財政事宜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
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與財政司司長就關乎香港宏觀經濟狀況的事宜交換意見。
議員關注的事項包括:本港經濟增長放緩、推動本港經濟發展及促進競爭力的措施,以及是否需要檢討針對本地樓市的需求管理措施;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吳亮星議員。
財經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張華峰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吳亮星議員
張華峰議員
20 [ 委員名單 ]
9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研究強積金的累算權益與遣散
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安排事宜
聯合小組委員會
7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財經事務委員會聽取香港金融管理局的
工作簡報。
• 事務委員會聽取香港金融管理局 (" 金管局 ") 作出的工作簡報。委員
就多項議題與金管局交換意見,包括外匯基金表現、中小型企業在取
得信貸方面所遇到的困難,以及美國利率上升對本港樓市構成的風險;
• 事務委員會與政府當局討論發展香港成為金融科技中心的措施。委員
認為當局應率先在各種政府運作中運用金融科技,並須制訂清晰的法
律架構,以推動發展金融科技。委員並強調必須保障消費者和投資--

的個人資科私隱和利益;
財經事務委員會聽取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先生簡報香港整體經濟的
最新狀況。
7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證監會 ") 簡
介關於在香港建立交易所基金分銷平台的建議。委員支持該項措施,因為措施有助減省投資者成本、有利經紀和基金業界擴展業務,並有助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委員建議當局及證監會應推展投資者教育計劃,令投資者對擬議的基金分銷平台 ( 包括其運作和特色 ) 有更深入的認識,並更加了解透過該平台所分銷的產品的投資風險;
• 政府當局就打擊與放債業務有關的不良中介經營手法的規管安排諮詢事務委員會。委員贊成向放債人施加額外的牌照條件和披露要求, 以加緊監管不良中介人及相聯中介公司。部分委員促請當局全面檢討
放債人條例》 ( 第 163 章 )、實施中介公司發牌制度,以及加緊規管
有關放債的廣告;及
• 在事務委員會與人力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研究強積金的累算權益與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安排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 於本年度會期展
開及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6 年 6 月向該兩個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7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與食物安全、環境衞生及漁農有關的政府政策及
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有關政府當局就規管食用油脂的安全及回收 "廢 置食用油 " 的立法建議
所進行的公眾諮詢,事務委員會聽取當局匯報是次公眾諮詢的結果及
觀察所得;
• 委員聽取政府當局簡介加強監管及監察食物買賣及進口的工作,包括收緊對網上銷售食物活動的管制措施;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主席張宇人議員。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副主席何俊賢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張宇人議員
何俊賢議員
24 [ 委員名單 ]
9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 有關動物福利及殘酷對待動物
事宜小組委員會
7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匯報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最新實施情況。委
員促請當局考慮強制規定食物商 / 生產商,必須為基因改造食物加上清楚的標籤;
• 在 " 全城清潔 2015 @家是香港 " 運動結束後,政府當局建議採取多--

措施,以延續各項社區清潔工作。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措施,並促請當局就其潔淨服務合約的招標制度進行全面檢討;
• 委員討論並支持和合石墳場的骨灰安置所第一期發展計劃。委員要求政府當局檢討現行的公眾龕位配售制度;
• 委員討論並支持成立為數 5億元的農業持續發展基金的建議 ,以資助
可推動本地農業現代化和持續發展的各類項目、計劃或研究工作;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適用於售賣狗隻的持牌動物售賣商及持牌狗隻繁育者的建議營業守則;及
• 在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有關動物福利及殘酷對待動物事宜小組委員 會
於本年度會期展開及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 6年6月向事務委員會
提交報告。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7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事務委員會委員觀看工作人員為日本進口食品進行輻射
水平測試。本地訪問活動
參觀葵涌海關大樓的食物檢查站及進口商的倉庫
事務委員會於 2016 年 5 月 17 日參觀食物安全中心設於葵涌海關大樓的
食物檢查站及進口商的倉庫,以加深了解食物安全中心監察從海路進口
食物的工作情況。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聽取
有關檢驗進口食物的簡介。
7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訪問團成員致送紀念品予三藩市規劃部、三藩市公共
工程部和三藩市公共衞生部的代表。香港以外地方的訪問活動
前往美國三藩市進行訪問
事務委員會於 2016 年 3 月 9 日至 13 日前往三藩市進行海外職務訪問,
以研究當地美食車營運的規管架構及了解美國對進口食品的規管制度。
訪問團成員與設立流動美食市場
網絡的 Off the Grid 創辦人 Matt
COHEN 先生會晤。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訪問團
成員與三藩市聖馬特奧縣衞生部的環境
衞生服務處的代表會晤,了解當地規管
流動食物設施營運的相關規例。
7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訪問團成員參觀 SoMa StrEat Food Park 的流動食物設施。訪問團成員聽取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
美國農業部和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衞局
的代表簡介食品安全檢測的工作。
訪問團成員在售賣香港地道美食
的美食車前拍照留念。
訪問團成員與美國嬰兒營養理事會
代表會晤,了解當地對嬰幼兒食品
的監管。
7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主要工作
•委員歡迎政府當局預留總額 2,000 億元的撥款,以推行未來 10 年的公
立醫院發展計劃。他們支持該計劃下的其中兩項擬議基本工程項目,分別為廣華醫院重建計劃第一期和靈實醫院擴建計劃。委員要求當局開始制訂未來 10 年之後的公立醫院發展計劃,以應付人口增長和老化所帶來的服務需求;衞生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監察及研究與醫療衞生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衞生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家騮議員。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李國麟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李國麟議員
梁家騮議員
17 [ 委員名單 ]
10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醫療保障計劃小組委員會 及
中醫藥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
8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 《私營醫療機構規管諮詢報告》 。 委員
促請當局力求在相關持份者之間就新的規管制度凝聚共識,並於 2016-
2017 年度立法會會期內盡早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法案。對於當局建議在
衞生署開設兩個為期 3 年的首長級編外職位,分別掌管新的私營醫療
機構規管辦事處及在該辦事處轄下新成立的規劃及發展部,委員就此
項建議表達不同意見;
• 有關政府當局擬於 2016 年 9 月推出為期 3 年的大腸癌篩查先導計劃,
事務委員會聽取當局匯報相關籌備工作的最新進展;
• 事務委員會支持政府當局提供一筆為數 3 億 8,070 萬元的追加撥款的
建議,以應付長者醫療券計劃在 2015-2016 年度較預期為高的開支。
委員要求當局向下一屆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匯報衞生署就該計劃進行
全面檢討的結果;
• 政府當局建議向醫院管理局 (" 醫管局 ") 撥款 100 億元成立基金,以此
作為種子資金,利用投資回報資助臨床公私營協作計劃及措施。事務
委員會支持該建議,並要求當局確保投資回報的運用具透明度,以及
監察各項公私營協作措施的成效;
• 有關醫管局檢討督導委員會就提高醫管局的成本效益及服務質素提出
的多項建議,事務委員會聽取醫管局匯報該局推行有關建議的最新進
展。委員促請醫管局更妥善處理冬季流感季節服務需求激增的情況、
加強對病人安全的管理工作,以及確保在某些公立醫院提供私家病人
服務方面,公帑用得其所;
• 委員討論下述立法建議:修訂 《醫生註冊條例》 ( 第 161 章 ),以及為現
時不受法定規管的醫療專業人員設立自願認可註冊計劃的建議框架。
委員要求政府當局在推出該計劃前,向下一屆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匯
報該計劃的詳情;
8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對於政府當局建議向醫療衞生研究基金注資 15 億元,以維持該基金在
2017-2018 年度至 2021-2022 年度 5 年間的運作,以及擴大研究基金的範圍至包括健康護理及促進基金,事務委員會支持該建議;及
• 在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中醫藥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 及醫療保障計劃
小組委員會於本年度會期完成工作,並已分別於 2016 年 2月及7月向
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衞生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長者醫療券
計劃的推行情況。
8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民政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有關地區、公共及鄉村事務、公民教育、大廈管
理、青年事務、提供康樂及文化服務、文化藝術發展、公眾娛樂、體育及康樂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討論及支持政府當局推行全港性的地區主導行動計劃, 並繼續監察社區重點項目計劃的進展;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匯報在青年發展工作方面的最新進展,包括青年發展基金的推行情況和青年宿舍計劃的進度。事務委員會支持就兩個分別位於元朗和大埔的青年宿舍項目提出的基本建設工程建議;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 ( 右 ) 及副主席
姚思榮議員 ( 左 )。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李慧琼議員
姚思榮議員
24 [ 委員名單 ]
9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 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情況
聯合小組委員會
8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引入擬議定額罰款制度以處理店鋪阻街問題的立
法建議,以及相關的執法策略和支援措施;
• 事務委員會討論就 《建築物管理條例》 ( 第 344 章 ) 檢討進行公眾諮詢的結果;
• 事務委員會獲政府當局徵詢其對與啟德體育園區項目有關的人員編制建議的意見;
• 事務委員會討論並支持在前香港仔消防局用地興建藝術空間及香港藝術發展局永久辦事處;
• 事務委員會支持政府當局所提建議,由 2016 年 8 月 1 日開始,恆常免費開放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指定博物館的常設展覽。委員促請當局
研究拓展觀眾群的措施及致力改善博物館設施和訪客服務;及
• 在事務委員會與發展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
情況聯合小組委員會於本年度會期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6 年 7 月向該
兩個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8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本地訪問活動
參觀香港體育學院
事務委員會於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參觀香港體育學院,以更深入了解該學
院的最新發展及精英運動員的訓練。
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參觀香港體育學院
(" 體院 "),了解體院的精英運動員培訓,
並在活動後與運動員合照。
事務委員會委員參觀體院的運動醫學中心。
8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事務委員會委員聽取有關九龍仔公園真草足球場的保養
工作的簡介。
視察九龍仔公園和香港大球場
事務委員會於 2016 年 2 月 15 日前往九龍仔公園和香港大球場,以視察
球場草地的質素及相關保養工作。
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視察香港
大球場於 2015 年重鋪的草地。
8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房屋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與私人及公共房屋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
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公共租住房屋 (" 公屋 ") 屋邨食水含鉛超標的事件,
並就應採取甚麼措施協助受影響的租戶提出多項建議;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長遠房屋策略 2015 周年進度報告,以及2015-2016 年度至 2019-2020 年度 5 年期的公營房屋建設計劃。委員要求當局保證公營房屋的供應目標不會進一步下調,並促請當局加快興建公營房屋;
• 事務委員會研究政府當局就 2016-2017 年度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進行年度檢討的結果;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麥美娟議員。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鍾樹根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鍾樹根議員
麥美娟議員
25 [ 委員名單 ]
10
8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研究公屋申請人因為在公屋申請表中漏報保險計劃的資料,
以致被香港房屋委員會 (" 房委會 ") 取消其公屋申請的個案。對於因無心之失而漏報有關資料的申請人,委員要求房委會重新處理他們的 申請;
• 事務委員會在討論政府當局有關石籬中轉房屋的最新規劃時,通過一項議案,要求房委會在重建石籬邨的中轉房屋時妥善安置現有租戶,並保留部分重建單位作中轉房屋用途;
• 事務委員會討論與房委會分拆出售予領匯物業有限公司 ( 現已易名為 " 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領展 ")) 的零售設施有關的事宜。事務委員會通過議案,反對領展在未有諮詢居民的情況下關閉天耀街市,並促請房屋署盡快增加公屋屋邨的商業舖位數目及設立假日墟市;及
• 委員在討論香港房屋協會 (" 房協 ") 的工作時認為,房協應將業務集中在出租房屋及資助出售房屋之上,以滿足社會更廣泛的需要。委員向房協提出要求,如增加租金,租金增幅應訂於較通脹率為低的水平。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8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事務委員會委員聽取有關香港房屋
協會長者住屋計劃的簡介。本地訪問活動
參觀香港房屋協會雋悅項目
事務委員會於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參觀香港房屋協會雋悅項目,以預先視
察這項新的長者住屋計劃,並加深對這項目的了解。
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視察雋悅項目
的住宅單位,了解住戶的居住環境。
8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視察天水圍天耀邨
事務委員會於 2016 年 2 月 1 日視察天水圍天耀邨,以更深入了解領展資
產管理有限公司將天耀街市改建為商場的計劃所帶來的影響。
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進行實地視察,了
解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將天耀街市
改建為商場的計劃所帶來的影響。
事務委員會委員視察天耀街市。
9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主要工作
• 創新及科技局 (" 創科局 ") 於 2015 年 11 月 20 日成立後,事務委員會
聽取該局簡介其主要發展方向和優先工作,包括推動科研合作、" 再工業化 " 及投資科技初創企業、研究推行智慧城市、建設香港成為連通的Wi-Fi 城市、鼓勵以創新及科技協助應付社會問題、推動使用本地科技產品和服務、壯大本港創新及科技人才庫,以及促進各機構相互配合和合作。事務委員會支持這些發展方向和優先工作,但期望創科局擔當協調角色,解決在推行各項促進香港創新及科技發展的措施時遇到的跨局和跨部門政策及運作問題;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與資訊科技、電訊、廣播、電影服務及創意產業
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副主席
盧偉國議員。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
葛珮帆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葛珮帆議員
盧偉國議員
24 [ 委員名單 ]
11 ( 包括一次事務委員會聯席
會議 )
9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在與工商事務委員會的
聯席會議上聽取政府當局簡介創新及科技局的工作。• 事務委員會與政府當局討論建設香港成為連通的 Wi-Fi 城市的措施,並
原則上支持當局的建議,贊成撥款 5 億元,用以在選定的政府場地提供免費公共 Wi-Fi 服務,以及資助非牟利非政府機構在自修室及青少年服務中心提供為期約 5 年的免費公共 Wi-Fi 服務;
• 關於政府當局將香港建設成為智慧城市的舉措,事務委員會獲悉,當局會委聘顧問與研究機構及公私營機構合作,共同擬定智慧城市架構和標準。事務委員會亦支持當局成立 5 億元的創科生活基金的建議, 以資助應用創新意念及科技改善市民日常生活的項目;
• 在推動數碼經濟方面,委員關注政府當局將如何協助香港的中小型企業進入內地的電子商務市場,以及如何支援這些企業進行跨境電子商務活動;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在亞洲電視有限公司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於 2016 年 4 月 1 日到期後,當局就提供免費模擬電視服務所作的安排,包括將騰出的模擬頻譜交予香港電台的安排;及
• 關於香港創意產業的發展,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香港設計 中心 (" 設計中心 ") 及創意香港的工作。事務委員會支持當局的建議,贊成向設計中心提供 1,860 萬元撥款以促進時裝業發展,以及向電影發展基金額外注資 2,000 萬元,藉此提供現金資助,用以支付在內地發行的港產粵語片的營銷及發行費用。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9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人力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與勞工、人力策劃、職業訓練及教育,以及資歷
架構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匯報有關法定侍產假的實施情況及檢討工作
的最新進展。委員促請當局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事務委員會匯報檢討結果;
• 政府當局建議保留一個首席勞工事務主任的編外職位 ( 首長級薪級第 1 點 )為期 5 年至 2021 年,負責跟進標準工時委員會就適合本港環境及未來發展的工時政策方向所提出的建議,事務委員會就此進行討論並提出不同意見;人力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蔣麗芸議員。人力事務委員會主席郭偉强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郭偉强議員
蔣麗芸議員
18 [ 委員名單 ]
11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 研究標準工時相關事宜小組委
員會及 研究強積金的累算權益與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安排
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
9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討論在 " 補-

勞工計劃 " 下實施優化措施,藉容許輸入的技
術工人為同一個承建商先後在多於一個公營工程項目工作,以紓緩建造業人手短缺的情況;
• 事務委員會討論 2015 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的主要結果,並就蒐集及編製數據的方法表達意見;
• 事務委員會討論香港最新的職業安全及健康狀況和職業病的最新情況 ;
• 事務委員會討論 《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 (" 實務守則 ") 草擬本,並提出多項意見。委員籲請政府當局,倘實務守則成效不理想時,考慮以立法方式加強對為外籍家庭傭工提供職業介紹服務的本地職業介紹所的規管;及
• 在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研究標準工時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 (報告 )及
在事務委員會與財經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研究強積金的累算權益與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安排事宜聯合小組委員會 (報告 ) 分別於本
年度會期完成工作。兩個小組委員會已於 2016 年 6 月向相關的事務 委員會提交報告。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人力事務委員會聽取公眾對
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 草擬
本的意見。《
9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與公務員及政府資助公共機構和其他公共服務機
構員工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就延長公務員服務年期的各項措施匯報最新
情況。部分委員歡迎政府於 2015 年 6 月 1 日提高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的措施,同時促請當局容許所屬職系沒有晉升職級或職系在對上及最終晉升職級前只有 2 至 3 個增薪點的初級公務員在達到退休年齡後,按其意願繼續根據經調整的繼續受僱機制留任公務員隊伍;
• 事務委員會繼續密切跟進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政策。委員促請 政府當局加快以公務員職位取代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崗位的步伐,並審慎檢視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比例較高的局 / 部門的人手情況;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副主席王國興議員。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主席潘兆平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潘兆平議員
王國興議員
13 [ 委員名單 ]
9
9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報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 (" 薪
常會 ")2015 年入職薪酬調查報告書所載的調查結果及建議。委員歡迎薪常會的建議,即資歷組別 8( 學位及相連職系 ) 的現行基準薪酬應維持不變,以及就資歷組別 8 進行專題研究,以了解該組別的獨有情況和特點,從而提供穩妥基礎,為日後就資歷組別 8 的入職薪酬作出有據可依的決定;
•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報為公務員提供培訓及發展機會的事宜。鑒於市民與政府對抗的情況日益增加,委員促請當局舉辦更多課程,讓公務員掌握所需技巧,以處理衝突 ( 包括粗言穢語 ),以及應付這些衝突引致的壓力。有委員亦建議當局應為高級公務員提供培訓,提升他們與立法會議員溝通的技巧;
• 事務委員會檢討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提供醫療及牙科福利的事宜。委員再次促請政府當局把中醫藥服務納入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醫療及牙科福利的範圍;及
• 事務委員會檢視公務員隊伍聘用少數族裔人士及殘疾人士的情況。 委員普遍認為政府當局應採取更主動積極的方式及制訂有效措施, 利便這些人士獲聘為公務員。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聽取政府當局匯報延長公務員服務
年期措施的最新情況。
9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保安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與保安、公安、公眾安全、貪污事宜、國籍及
入境事務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處理 2016 年 2 月 9 日凌晨旺角警民衝突的方
式。事務委員會通過一項議案,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及盡快把所有涉事暴徒繩之於法, 並促請當局增加處理暴亂事件的人手及提升警隊裝備,以保障巿民大眾及執勤警務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維護社會安寧;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鍾國斌議員。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葉國謙議員
鍾國斌議員
34 [ 委員名單 ]
13
9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匯報香港特別行政區 (" 香港特區 ") 政府與內
地當局的相互通報機制的最新實施情況,以及政府就銅鑼灣書店股東及職員失蹤並據報在內地被拘留的個案所採取的行動;
•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實施統一審核機制以審核免遣返聲請的情況 ;
• 事務委員會討論並支持政府當局提出的立法建議,把 《入境條例
( 第 115 章 ) 所訂的未獲授權進境者的範圍,擴大至包括非華裔非法
入境者的 8 個主要來源國家的居民;
• 委員與政府當局及團體代表討論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就香港特區 根據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 提交的第三次定期報告所提出的相關意見及關注事項;及
• 事務委員會聽取有關本港最新毒品情況的匯報,並促請政府當局制訂適當措施,對付濫用藥物問題及在早期識別濫用藥物者。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9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事務委員會委員出席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先生 ( 站立 ) 所設的
午宴,並就彼此關注的事項交換意見。
本地訪問活動
參觀警察總部
事務委員會於 2016 年 1 月 4 日參觀警察總部,以深入了解爆炸品處理課
及港島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的運作。
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在警察總部觀看爆炸品
處理課的示範。
9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事務委員會委員觀看在筲箕灣避風塘進行的火警事故部門
聯合演練。
參觀消防處
事務委員會於 2016 年 2 月 29 日參觀消防處中區滅火輪消防局,以及觀
看在筲箕灣避風塘進行的火警事故部門聯合演練。
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聽取
有關香港水域內的海上--

火工作及救援策略的簡介。
10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交通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監察及研究與交通事宜 ( 包括鐵路事宜 ) 有關的政府政策及
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討論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 港鐵公司 ") 所公布的 2016 年 港鐵票價整體調整 2.65% 一事。事務委員會察悉,港鐵公司董事局同意政府的要求,比原定時間提早一年進行票價調整機制檢討,而政府稍後會與港鐵公司展開商討,務求新票價調整機制可於 2017 年實施。事務委員會籲請港鐵公司向乘客提供更多票價優惠,包括為經常乘搭港鐵的乘客提供較大幅度的折扣,並加大分享利潤機制的規模。部分委員指出,港鐵公司既從營運錄得盈利,又從相關物業發展項目賺取了可觀的回報,根本不應該增加票價。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鄧家彪議員。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議員。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田北辰議員
鄧家彪議員
27 [ 委員名單 ]
12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 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
10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聽取政府當局簡介有關在 《公共交通策略研究》 下檢討公共
小型巴士 (" 公共小巴 ") 數目法定上限,以及的士和渡輪服務的檢討的結果。事務委員會察悉政府有關維持公共小巴數目現有上限的建議,委員亦普遍支持增加公共小巴座位數目的建議。部分委員歡迎當局引入優質的士及採用建議的專營權模式,但部分委員有不同的意見;
• 政府當局就九龍巴士 ( 一九三三 ) 有限公司巴士網絡的專營權事宜諮詢事務委員會,並在把多項基建項目提交財務委員會前徵詢事務委員會的意見,當中的主要項目包括把 " 將軍澳—藍田隧道—主隧道及相關工程 " 計劃提升為甲級的建議 ( 甲級工程項目是指全部準備就緒,可批出合約及展開工程的工程項目 ),以及興建自動扶梯連接系統、行人天橋及高架行人道以提升上坡地區和市區易達程度的撥款建議;及
• 在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 於本年度會期完成工作,
並已於 2016 年 6 月向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10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小組委員會委員參觀高鐵
工程訪客中心 ,進一步
了解建築工程的設計。本地訪問活動
視察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西九龍總站建築工地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於 2015 年 12 月 13 日視察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
西九龍總站的建築工地,以更深入了解工程的進度。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委員視察廣深港高速
鐵路香港段西九龍總站建築工地,了解
工程的進度。
10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參觀火炭港鐵何東樓車廠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於 2016 年 5 月 23 日前往位於火炭的港鐵何東樓
車廠,視察將於沙田至中環線通車後服務東鐵線的 9 卡新列車。
小組委員會委員聽取有關東鐵線新列車
的車廂設計的簡介。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委員在火炭港鐵何東樓
車廠試用東鐵線新列車的設施。
10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福利事務委員會
事務委員會 監察及研究與福利 ( 包括婦女福利 )、康復服務、扶貧、社會
企業及家庭議會有關的政府政策及公眾關注的事項。
主要工作
• 事務委員會討論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的推行進度。大多數
委員建議,特別計劃下提供的公共資助服務與自負盈虧服務的比例應設定為 8 比 2。委員並要求政府當局確保向受特別計劃下的原址擴建或重建項目影響的服務使用者提供的服務免受干擾;
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國柱議員 ( 右 ) 及副主席
陳婉嫻議員 ( 左 )。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張國柱議員
陳婉嫻議員
19 [ 委員名單 ]
17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退休保障事宜小組委員會 、
處理家庭暴力 及性暴力的策略和
措施小組委員會 及長者服務計劃
未來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
10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的建議,在傷殘津貼醫療評估表格 (" 醫療評
估表格 ") 中刪除 " 喪失 100% 賺取收入能力 " 的提述,以及刪除進行
此類醫療評估的檢視清單中關於申請人 " 從事原有的職業及擔任其適
合的任何其他種類的工作 " 的能力的評估準則。鑒於當局承諾會進一
步審視其就相關醫療評估表格和檢視清單提出的擬議修訂,委員建議
此議題應由下一屆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再作討論;
• 事務委員會討論第二階段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延展至私營機
構的事宜。委員通過一項議案,反對在未有制度監管這些機構的情況
下延展該計劃;
• 事務委員會討論第一階段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的實施詳
情。委員通過一項議案,反對在安老院舍監管制度既無改善、亦未有
在法例下提升人手及服務處所標準的情況下,推行該計劃;
• 事務委員會支持政府當局的人員編制建議,以加強巡查和監管安老院
舍及殘疾人士院舍。委員要求當局公開往績欠佳的安老院舍及殘疾人
士院舍的名稱、訂定檢討相關法例及實務守則的方向,並提供有關檢
討的時間表;
• 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當局的建議,透過立法把 " 父母責任模式 " 引入香港
的家事法。鑒於部分高危及有家庭暴力背景的離異父母對該模式深表
關注,委員通過一項議案,反對有關的擬議法例;
• 事務委員會討論高危家庭兒童受虐個案的處理機制,以及就兒童死亡
檢討報告作出的跟進。委員促請政府當局立即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檢討關於一名智障男童中冰毒死亡的個案及整個保護兒童的制度、相
關法例及服務模式,並在一年內提出改善有關法例、制度及服務的建
議。委員建議此議題應由下一屆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再作討論;及
10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福利事務委員會聽取公眾對第二階段
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試驗計劃的意見。• 在事務委員會轄下成立的 處理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的策略和措施小組
委員會 (報告 )、退休保障事宜小組委員會 (報告 )及長者服務計劃未
來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 (報告 ) 於本年度會期內完成工作。前述首個小
組委員會已於 2016 年 3 月向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後述兩個小組委員會
則已於 2016 年 7 月向事務委員會提交報告。
[ 事務委員會報告 ]
10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專責委員會
立法會可委任一個或多個 專責委員會 ,以深入研究立法會交付該委員會
的事宜或法案。專責委員會在立法會授權下,在行使職權時,如有需要,
可傳召有關人士到委員會席前作證或出示文件。專責委員會完成研究交其處理的事宜或法案後,須立即向立法會作出報告,並隨即解散。
此外,議員可向立法會提交呈請書,要求將呈請書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如此項要求獲不少於 20 名議員支持,呈請書會根據 《議事規則》 第 20(6) 條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
調查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延誤的背景及原委專責委員會
專責委員會是依據胡志偉議員及莫乃光議員在 2014 年 6 月 25 日的立法會會議上聯署提交,並由立法會根據 《議事規則》 第 20(6) 條交付專責委員會處理的呈請書而成立。專責委員會沒有獲立法會授權行使 《立法會 ( 權力及特權 ) 條例》( 第 382 章 )("《權力及特權條例》") 第 9(1) 條所訂的權力。
調查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延誤的背景及原委專責
委員會主席廖長江議員 ( 右 ) 及副主席謝偉銓議員 ( 左 )。
主席
副主席
委員人數
舉行會議次數廖長江議員謝偉銓議員
13 [ 委員名單 ]
19 ( 包括 5 次公開研訊 )
10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主要工作
• 委員會調查政府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 港鐵公司 ") 於 2014 年 4 月宣
布的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延誤一事 (" 該工程延誤 ") 的背景
和原委;
• 委員會亦調查政府和港鐵公司在該工程延誤上的表現及責任,以及
政府和港鐵公司有否蓄意隱瞞該工程延誤;
• 由於委員會沒有獲授權行使 《權力及特權條例》 第 9(1) 條所訂的權力,
委員會的調查工作因而受到阻礙。委員會只能根據相關機構所提供的
資料和公開的資料,以及各證人在委員會公開研訊中所作的證供,展
開其調查工作;
證人在專責委員會的公開
研訊上作證。
10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第三章• 委員會考慮到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項目 (" 該工程項目 ") 的風險狀況,
認為相關的政府政策局 / 部門和港鐵公司理應在推展該工程項目的各個
階段更為審慎和警覺。委員會在調查後認為,可惜相關的政府政策局 /
部門和港鐵公司在這方面均有不足;
• 委員會認為政府採取的服務經營權模式 ( 即港鐵公司獲委託進行該工程
項目的設計及建造 ) 及 " 監核監督者 " 的間接監察和核實模式,均有不
足之處。此外,委員會亦認為委託計劃不切實際,以 2015 年 8 月 4 日
定為該工程項目的目標交付日期,並非明智的做法。委員會難以理解,
雖然港鐵公司自 2011 年年底起已一直在處理,但累積延誤卻越趨嚴重
的情況下,政府為何仍會接納港鐵公司一再作出的保證;
• 委員會亦認為,港鐵公司在項目管理方面有不足之處,導致港鐵公司
遲遲未能確認和預測個別合約的延誤,以及有關的延誤對整體目標完
工日期的影響。委員會又認為,就該工程項目的管理而言,港鐵公司
的企業管治有欠理想。委員會認為,港鐵公司的委託安排欠缺妥善的
制衡;
• 委員會一致認為,在 2014 年 4 月之前,運輸及房屋局 / 路政署和港鐵
公司均沒有向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和公眾披露該工程延誤。委員會認
為,當有跡象顯示有關的延誤或會令 2015 年的目標完工日期難以實
現,運輸及房屋局 / 路政署和港鐵公司便應該公布該工程延誤;
• 委員會大部分委員認為,港鐵公司前工程總監周大滄先生及前行政總裁
韋達誠先生有蓄意隱瞞該工程延誤。依大部分委員之見,港鐵公司須
為其高層管理人員蓄意隱瞞的行為負責,即為周大滄先生及韋達誠
先生的行徑負責;
11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委員會就政府日後可如何改善對鐵路項目建造工程的監管及加強港鐵
公司在推展鐵路項目方面的監控機制,提出 6 項建議。該等建議包括改善服務經營權模式下的架構安排;改善港鐵公司的企業管治;加強與立法會及公眾的溝通;在政府工程合約強調簽署各方應有合作和互信的精神;招聘專業人員 / 專家及在政府內培訓專業人員,監察鐵路項目的推展情況;以及確保在日後鐵路項目推展期間人手供應保持穩定;及
• 委員會於本年度會期完成工作,並已於 2016 年 7 月 6 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交報告。
[ 專責委員會報告 ]
專責委員會在完成工作並向立法會提
交報告後,舉行記者會。
11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立法會設有申訴制度,接受並處理市民因不滿政府措施或政策而提出的
申訴。申訴制度亦處理市民就政府政策、法例及所關注的其他事項提交的意見書。
議員以 7 人為一組,每周輪流當值,監察申訴制度的運作,並接受及處
理申訴團體提出的意見及申訴。議員亦輪流於當值的一周內 " 值勤 ",接見個別申訴人士及提供指示予處理個案的職員。
1 在接獲的 1 252 宗新個案中,171 宗由團體提出,1 081 宗由個別市民提出。

2 在辦理完竣的 1 513 宗個案中,1 417 宗 (93.7%) 獲提供協助,96 宗 (6.3%) 因不屬申訴制度的
處理範圍、毫無根據或無法理解等原因而不予跟進。 須進行調查的新個案數目
本年度會期內辦理完竣的個案數目
與政府及 / 或公共機構代表舉行個案會議次數
接獲的電話查詢數目1 5312
661 3971 252
1
進行實地視察次數 3
申訴制度第四章
11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11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求助
378
查詢
19其他個案1投訴
410辦理完竣個案的性質
1 這些均為不屬申訴制度處理範圍的個案。
41.2%
5.5%
1.2%建議 /意見
62325%
27.1%
83
第四章
申訴制度
11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提供協助
169
個案獲得解決/
建議獲得接納
106提供資料/轉交
有關當局處理1 142
不予跟進的個案
1 辦理完竣個案的結果
75.5%
11.2%
7%
6.3%
1 個案基於不屬申訴制度處理範圍, 或被認為不合理 / 毫無根據, 或有關建議 / 要求無法理解,
而不予跟進。96
11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按 10 個涉及最多個案的政策局 / 政府部門分類的
辦理完竣個案性質統計表
1 這些均為不屬申訴制度處理範圍的個案。250
200
150
100
50
0個案數目
說明:
投訴 求助 建議/意見 查詢 其他個案1 房屋署 保安局 運輸署
運輸及房屋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社會福利署發展局
民政事務局 香港警務處
食物環境衞生署
第四章
申訴制度
11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Ⴍ׼j
個案獲得解決 /
建議獲得接納 提供協助 提供資料 /轉交
有關當局處理 不予跟進
的個案1按 10 個涉及最多個案的政策局 / 政府部門分類的
辦理完竣個案結果統計表
1 個案基於不屬申訴制度處理範圍,或被認為不合理 / 毫無根據,或有關建議 / 要求無法理解,
而不予跟進。 ࣩࡈᅰͦ250
200150
100
50
0
房屋署 保安局 運輸署
運輸及房屋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社會福利署發展局
民政事務局 香港警務處
食物環境衞生署
11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曾處理的常見個案類別
下文概述透過申訴制度處理的幾類較常見個案。
政策局 /
政府部門個案數目曾處理的常見個案類別 跟進工作
第四章
申訴制度
11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房屋署 216 •就輪候編配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的時間甚長;重建後的白田邨的單位面積;公屋屋邨寬敞戶的調遷安排;公屋屋邨食水含鉛超標;以及對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實施的配額及計分制的事宜,作出投訴;及
•就在公屋屋邨飼養狗隻;公屋屋邨改善工程;公屋屋邨的街市、照明和升降機設施;為公屋租戶提供的家居維修服務;體恤安置;以及公屋單位調遷申請及着令遷出公屋單位的事宜,尋求協助。•已透過書面轉介或個案會議向政府當局提出有關投訴及要求;及
•有關政策事宜已轉
交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跟進。
保安局 93
•就容許內地單親母親和內地"超齡
子女"來港分別照顧其年幼子女及年邁雙親;給予逾期居留的內地人士居港權;以及加強針對水貨活動的執法行動的事宜,尋求協助;及
•就在廣深港高速鐵路實施"一地
兩檢"的海關及出入境查驗安排的建議;身處香港的免遣返聲請人;內地旅客;為防止罪案而在公眾地方裝設閉路電視系統;以及訂立"禁蒙 面法" 防止暴亂人士蒙面的事宜,提出意見。•已透過書面轉介或個案會議向政府當局提出有關要求,有關意見則送交議員備悉;及
•有關政策事宜已轉交立法會研究內地與香港特區家庭事宜小組委員會跟進。政策局 /
政府部門個案數目曾處理的常見個案類別 跟進工作
運輸署 86
• 就專營巴士、公共小巴及的士的服務;巴士車廂的設計及車廂內的溫度;以及電子行人過路發聲裝置產生的噪音滋擾的事宜,作出投訴;及
• 就進行道路改善工程以方便市民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改善行人過路設施;降低離島渡輪票價;以及加快處理根據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劃提出的申請的事宜,尋求協助。• 已透過書面轉介或個案會議向政府 當局提出有關投訴及要求。
運輸及房屋局65
• 就理順西區公眾貨物裝卸區的土地用途;在新發展區提供公共街市設施;行人接駁設施的規劃及設計;提供上坡地區自動扶梯連接系統和升降機系統,令市民大眾更方便往來相關地點;以及推行措施,以照顧單身人士和低收入人士的住屋需要的事宜,尋求協助;及
• 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工程延誤;調整過海隧道收費;規管的士和小巴行業;發出的士牌照的事宜;以及穩定物業市場的措施的事宜,提出意見。• 已透過書面轉介或個案會議向政府 當局提出有關要求,有關意見則送交議員備悉;及
• 有關政策事宜已轉交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跟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57
• 就改善偏遠地區的固定網絡寬頻 互聯網接駁服務;加強顧客保障;以及加強規管人對人促銷電話以減少滋擾的事宜,尋求協助;及
• 就 《 2 0 1 4年版權(修訂)條例 草案》 ;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 牌照持牌機構;旅遊景點;本地 產業多元化 ;以及香港的科技發展的事宜,提出意見。• 已透過書面轉介向政府當局提出有關要求,有關意見則送交議員備悉。
11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議員視察連接蒲台碼頭
至大灣的行人通道。
議員會晤東涌居民,進一步了解
他們希望政府當局提供公眾街市
設施的訴求。
議員與政府代表實地跟進有關在
蒲台島上提供無障礙通道的訴求。
第四章
申訴制度
12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議員視察位於甘道 23 號的一級
歷史建築物及其附近的地段。
議員視察東涌逸東邨附近一塊空地, 了解在該處設立墟市的可行性。
議員與政府代表討論改劃一幅毗鄰香港仔郊野公園的綠化地帶內的用地作住宅發展用途的影響。
12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曾處理的重要個案
長沙灣臨時家禽批發市場
深水埗區議會議員就搬遷長沙灣臨時家禽批發巿場的事宜向議員求助。
鑒於家禽巿場鄰近住宅區,附近居民一直飽受該市場所產生的噪音、異味及污水問題滋擾。他們促請政府當局早日搬遷上述家禽巿場。在與議員舉行的個案會議上,當局強調已一直致力保持家禽巿場的環境清潔及衞生。除了定期清洗及消毒外,在有需要時,當局會進行額外的視察及清洗行動。就要求搬遷家禽巿場一事,當局解釋,在物色合適的替代地點時,須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土地供應及交通設施等。然而,當局回應議員的關注時承諾會加強工作,以減少家禽巿場對附近居民可能造成的滋擾。鑒於當局所委聘的顧問現正就香港活家禽業的未來路向進行研究,當局承諾,會視乎該研究的結果,就搬遷家禽市場的可行性作出決定。
固定網絡寬頻互聯網接駁服務
一個申訴團體向議員求助,要求改善其位於新界的鄉村獲提供的固定 網絡寬頻互聯網接駁服務 (" 固網寬頻服務 ")。鑒於只有一家固網營辦商為其鄉村提供固網寬頻服務,而有關服務有欠理想,該團體促請政府當局引入更多營辦商,藉競爭改善有關服務。當局向議員解釋,自 2003 年開放固網電訊市場以來,固網寬頻服務的提供、網絡覆蓋範圍及所選用的技術類型,主要取決於固網營辦商的商業考慮。當局接納議員的建議,會繼續提供更多便利措施,協助固網營辦商在公共街道、政府橋樑及隧道鋪設網絡,以期改善網絡覆蓋及接駁服務,並會把當局接獲有關固網寬頻服務提供不足的投訴轉達相關的固網營辦商,研究如何改善其網絡覆蓋範圍,滿足居民的需要。
第四章
申訴制度
12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公共街市設施
一個申訴團體向議員表達意見,期望政府當局在新發展區 ( 例如東涌 ) 闢
設公共街市設施,以減省當區居民前往其他地區購買日常用品所需的時間。議員曾進行實地視察及舉行個案會議,以跟進該團體提出的關注。當局向議員解釋,由於闢設公共街市設施涉及政府土地運用及公共財務承擔,當局須通盤考慮闢設有關設施所涉及的各項相關因素,包括成本效益,從而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然而,當局回應議員的關注時承諾,會在東涌新市鎮擴展區預留用地,以供考慮在此處闢設公共街市設施,滿足居民的購物需要。
露宿--

一個申訴團體就加強露宿者支援服務向議員求助,包括提供單身人士宿舍和暫住宿位,以及為露宿者提供精神健康服務。政府當局在與議員舉行的個案會議上表示,除了為露宿者提供 202 個短期宿位服務的 5 個資助宿舍和兩個臨時收容中心外,亦有 8 個由非政府機構以自負盈虧方式營運的宿舍,提供合共 407 個通宵或臨時宿位。對於有長期住屋需要的露宿者,有關方面會進行評估,並視乎情況向房屋署建議為該等露宿者編配公共租住房屋單位。社工可向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轉介有精神健康問題的露宿者以進行評估,並轉介往精神科專科門診診所接受跟進治療。當局察悉議員的意見,並承諾會向有需要的露宿者提供所需協助。
12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主席在本年度會期內前往匈牙利進行職
務訪問。圖示匈牙利國民議會大樓的上議院
會議廳。立法會主席前往匈牙利進行海外職務訪 問
應匈牙利國民議會的邀請,曾鈺成議員以立法會主席的身份於 2016‍ 年
4 月 4 日至 7 日前往匈牙利布達佩斯進行海外職務訪問。在訪問期間, 主席到訪匈牙利國民議會,與議長、副議長及其他國會議員會面。主席又與數位政府高級官員舉行會議。此外,主席以嘉賓的身份,在當地一
所大學發表以 "‍ ' 一國兩制‍ ' 在香港的實踐‍ "‍為題的演說 ;並接受了匈牙利
電視新聞頻道的訪問,內容圍繞香港社會和政治的發展。是次訪問有效地加強了香港和匈牙利兩地立法機關的關係和合作。
曾鈺成議員禮節性拜會中華人民共和國
駐匈牙利大使段潔龍先生 ( 右 )。
曾鈺成議員與匈牙利外交及貿易部部長
Péter SZIJJÁRTÓ 先 生(左)會 面 。
12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12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議會訪問第五章曾鈺成議員出席匈牙利國民議會副議長
兼國民議會匈牙利—中國友好小組主席
Márta MÁTRAI 博士 ( 右一 ) 主持的工作
午宴。
曾鈺成議員接受匈牙利經濟部部長
Mihály VARGA 先 生 ( 右 ) 致 送 紀 念 品。
曾鈺成議員接受匈牙利一間電視台
的新聞頻道訪問 , 闡述他對香港社會
與政治發展的看法。
曾鈺成議員在 Pázmány Péter 天主教
大 學 發 表 以 " ' 一 國 兩 制 ' 在 香 港 的 實踐 " 為題的演說。
12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議會訪問第五章曾鈺成議員與匈牙利國民議會議長
László KÖVÉR 先 生(左)在 匈 牙 利
國民議會大樓會晤。曾鈺成議員向匈牙利國家銀行
行長 György MATOLCSY 博 士(左)致
送紀念品。
曾鈺成議員 ( 右 ) 在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陳維安
先生 ( 中 ) 陪同下參觀匈牙利國民議會大樓。
12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議員接待賓客、訪港顯要人士及其他議會組織,藉以分享知識並交流意
見。議員亦透過參與各類會議及聯繫活動,以建立並加強與領事官員及本地組織之間的聯繫。
與訪港顯要人士會晤
立法會主席及議員定期接待由各政府部門和駐港總領事轉介的賓客及 訪港顯要人士,以及其他議會組織。在本年度會期內,立法會主席及 議員與賓客進行共 73‍ 次此類會晤,向他們簡要介紹立法會的工作及香港的最新發展情況。在到訪賓客中,有海外立法機關議員、政商界領袖、政府官員,以及來自國際性組織及著名機構的知名人士。第七章
12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12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 5 主要用作接見公務訪客
和舉行閉門會議。
聯繫活動第六章
議員與美國國會人員代表團合照。
議員與緬甸聯邦議會高級職員代表團合照。
曾鈺成議員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 局 副 局 長 梅 克 保 先 生(左)會 晤 。13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聯繫活動第六章
議員與日本福岡巿議會訪問團會晤。
議員與德國國會轄下選舉 、 豁免權及議事規則審議委員會
的代表團合照。
曾鈺成議員 ( 右五 ) 與英國跨政黨
國會中國事務小組成員會晤。
曾鈺成議員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墨西哥
合 眾 國 特 命 全 權 大 使 邱 小 琪 先 生(左)
會晤。曾鈺成議員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姜建初先生 ( 右 ) 合照。
13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國家海洋局局長王宏先生 ( 右 ) 與曾鈺成
議員合照。
議員與捷克共和國國會參議院
代表團合照。
議員與澳洲昆士蘭州州長 、 藝術部長兼
州議員 Annastacia PALASZCZUK 女士
( 右二 ) 會晤。
曾鈺成議員向新南威爾士州議會上議院議長
Don HARWIN 議員 ( 左 ) 致送紀念品。
馬爾代夫共和國人民議會議長 Abdulla
MASEEH MOHAMED 議員 ( 左 ) 與曾鈺成
議員合照。與區議會議員的會議及午餐聚會
議員輪流與各區議會的議員舉行定期會議,就彼此感興趣的事宜交換意
見。議員輪流負責召開此類會議。每次會議後,有關區議會的議員、立法會
主席及議員會共進午餐。會上提及的政策事宜會轉交有關事務委員會作
更深入的研究;至於所提出的個別個案,則交由公共申訴辦事處處理,
以便與政府跟進。為進一步加強立法機關與各區議會之間的溝通,立法會
主席及議員亦與 18 個區議會的正副主席舉行午餐聚會。
與鄉議局議員的會議及午餐聚會
議員亦定期與鄉議局議員舉行會議,就彼此關注的事宜交換意見。鄉議局
議員在會議上提出的政策事宜及表達的相關意見,亦會轉交相關事務
委員會考慮及跟進。
與駐港總領事午宴
為加強議員與駐港外交人員的聯繫,立法會在會期內舉行午宴,讓議員
有機會與領事官員互相認識,並就立法會的工作及彼此關注的事宜交換
意見。在 2015 年 11 月 2 3‍日及 2016 年 4 月 11 日,立法會舉行兩次此類
午宴,共有 48 位領事官員及 11 位名譽領事出席。
曾鈺成議員向駐港總領事及港 、 澳特區名譽
領事簡介立法會的工作。
13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聯繫活動第六章
議 員、駐 港 總 領 事 及 名 譽
領事合照。
駐港總領事及名譽領事在午宴上
與議員一起祝酒。
13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與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及政府高級官員午宴及新春酒會
立法會主席定期舉行午宴,款待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政府高級官員
及立法會議員,以加強立法機關與政府當局之間的關係及溝通。在本年
度 會 期 內 , 立 法 會 分 別 在2 0 1 5年1 1月2 7日 及2 0 1 6年2月2 2日 , 由
立法會主席作東舉行午宴及新春酒會。
議員與政府官員
在午宴前的酒會
上交談。
曾鈺成議員與行政長官梁振英
先 生(左)出 席 午 宴 。
13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聯繫活動第六章
曾鈺成議員 ( 右四 ) 與嘉賓在新春酒會上祝酒。
曾鈺成議員作新春致辭。
13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議員與前任議員在午宴後合照留念。與前任議員午宴
立法會於 2015 年 12 月 14 日舉行午宴, 以加強與前任立法會議員的聯繫。
上述午宴共有 16 位前任立法會議員出席。
立法會議員與前任議員共進午餐。
13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聯繫活動第六章
與慈善機構茶聚
立法會每年為議員與 6 個慈善機構的新一屆董事局成員舉行茶聚。這些
慈善機構包括東華三院、保良局、樂善堂、博愛醫院、仁濟醫院及仁愛堂。
茶聚讓議員有機會與該等機構的董事局成員在輕鬆的氣氛下會面,並就
彼此關注的事宜交流意見。在本年度會期內,立法會在 2016 年 1 月 11 日
舉行上述茶聚。
曾鈺成議員 ( 中 ) 與 6 個本地慈善機構的
新任主席合照。
曾鈺成議員 ( 前排右 ) 在茶聚中歡迎慈善
機構的代表。
13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記者同樂日
立法會在每屆任期完結時舉行立法會議員與記者同樂日,讓參加者共度
歡樂的晚上。第五屆立法會同樂日在 2016 年 7 月 5 日舉行,共有 86 位
議員和記者出席。
第五屆立法會議員與記者同樂日籌備
委員會主席梁君彥議員為活動致歡迎辭。
議員與記者在遊戲中競賽。
議員與記者一同展示
音樂才華。
議 員 與 記者 合照留 念。
13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聯繫活動第六章
議員與嘉賓在惜別晚宴上歡聚一堂 。惜別晚宴
第五屆立法會惜別晚宴在 2016 年 7 月 11 日舉行。晚宴共有 96 位議員
和賓客出席,包括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及政府高級官員。
曾鈺成議員在第五屆立法會惜別晚宴上
致辭歡迎議員及嘉賓。
13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立法會致力促進公眾參與和加深市民對立法會工作的了解。立法會提供
一系列教育、‍訪客及網上服務,為市民提供立法會的最新資訊。立法會亦在社交媒體網站增設平台,與公眾加強聯繫。
教育及訪客服務
為市民而設的多項教育及訪客服務,讓參加者有機會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議員會晤和接觸。議員可帶領綜合大樓教育導賞團 ,並參與在參觀活
動後為學校舉辦的教育活動,例如有關立法會工作的角色扮演及兒童故事環節。透過 " 與立法會議員暢談 " 活動,議員與學生討論與立法會工
作有關的話題及社會議題。議員亦出席青年團體在綜合大樓舉辦的 模擬
立法會辯論 ,與參加者分享擔任立法會議員的經驗。在本年度會期內,
議員合共參與 379 節為 11 643 名學生及訪客舉辦的活動。
議員參與的導賞團 / 教育活動
"與立法會議員暢談 "環節
議員參與的模擬立法會辯論351 節參加人數 10 878 人
24 節
參加人數 532 人
4節
參加人數 233 人
14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14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公眾參與第七章議員向參與教育導賞團的學生及
訪客介紹議員的工作及立法會
綜合大樓的設施。
14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公眾參與第七章議員在教育活動中與學生及
訪客會晤。
14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學生在 " 與立法會議員暢談 " 環節中提問。
14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公眾參與第七章網上服務
自 2014 年開始提供網上服務後,立法會透過使用社交媒體網站及流動
應用程式,向市民發放各類立法會的資訊。為讓市民掌握議會事務的最新發展,有關立法會及其轄下委員會會議及活動的視像紀錄均有上載YouTube 頻道,相關照片亦有上載 Flickr 相簿,以供瀏覽及分享。於
2016 年 3 月流動應用程式經更新後,加入 " 新聞稿 " 及 " 推送通知 " 兩項新功能,以加強向使用流動裝置的市民發布資訊。
上載 YouTube 頻道的視像片段數目
上載 Flickr 的照片數目3 500
1 257
下載流動應用程式的用戶數目 2 447
議員在模擬立法會辯論中與參加--

分享他們作為立法會議員的經驗。
14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行政管理委員會 ") 是根據《立法會行政管理
委員會條例》( 第 443 章 ) 成立的法定團體。行政管理委員會以立法會主席
為首,其委員包括另外 12 名議員 ( 該條例訂明,行政管理委員會可由包括主席在內不超過 13 名委員組成 )。行政管理委員會透過立法會秘書處為立法會提供行政支援及服務,以履行獨立於政府的管理及財務職能。行政管理委員會已委任 5 個委員會,負責執行指明的獲轉委職能。該等委員會分別為: 人事委員會、 議員工作開支委員會、 設施及服務委員會、
立法會廣場使用事宜委員會,以及立法會廣場使用事宜上訴委員會。
[提交立法會省覽的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2015-2016 年度事務報告 ]
立法會秘書處
立法會秘書處 由秘書長掌管,共設有 10 個部門。秘書處的職員由行政管
理委員會直接聘任。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秘書處的編制共有 660 個
職位。秘書處的編制圖載於 附錄 4 。
為立法會提供的
行政支援第八章
14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14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14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附錄1
立法會的組成
͟ή˙፯ਜ፯ᑘପ͛ٙᙄࡰ14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ঐޢй፯ᑘପ͛ٙᙄࡰ15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五條動議以修訂《議事規則》的擬議決議案
主題 結果立法會
會議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七十五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議決修訂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
修訂方式列於附表。
提案人:
葉國謙議員議案未獲動議並失效
12016 年7月1 3日附錄 2
議案
1 該議案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中止後失效。15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主題 結果立法會
會議日期
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以調查公共及私人樓宇
食水樣本含鉛量超出世界衞生組織標準事件,包括食水含鉛的原因、承建商須負上的責任、政府於挑選及監管公共樓宇總承建商的程序是否出現問題、政府各相關部門在事件中有否妥善履行監管職責,以及其他一切相關事宜;並根據上述調查的結果,向政府作出改善建議;而該委員會在執行其職務時獲授權根據《 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第382章)
第 9(2) 條行使該條例第 9(1) 條所賦予的權力。
動議人:
范國威議員議案遭否決2015 年1 0月1 4日
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以調查 2016 年 2 月 8 日
晚上至 2 月 9 日清晨的旺角警民衝突造成多人受傷的事件及其他相關事宜;而該委員會在執行 其職務時獲授權根據 《立法會 ( 權力及特權 ) 條例》(第3 8 2章)第9 ( 2 )條 行 使 該 條 例 第9 ( 1 )條 所 賦予的權力。
動議人:
黃毓民議員議案遭否決2016 年6月2 2日根據《立法會 ( 權力及特權 ) 條例》( 第 382 章 ) 動議的議案15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議案 附錄 2主題 結果立法會
會議日期
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 2016 年 3 月 27 日
晚上至 3 月 28 日凌晨行政長官梁振英的家人涉
嫌違反機場安全檢查的事件及其他相關事宜;而該委員會在執行其職務時獲授權根據《立法會 (權 力 及 特 權)條 例 》 (第3 8 2章)第9 ( 2 )條 行 使該條例第 9(1) 條所賦予的權力。
提案人:
黃毓民議員議案未獲動議並失效
12016 年7月1 3日
本會委任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林榮基先生被
拘留一事;而該委員會在執行其職務時獲授權
根 據 《 立 法 會(權 力 及 特 權)條 例 》 (第3 8 2章) 第 9(2) 條行使該條例第 9(1) 條所賦予的權力。
提案人:
毛孟靜議員議案未獲
動議並失效
12016 年7月1 3日
1 該議案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中止後失效。主題 結果立法會
會議日期
根據《議事規則》第 40(1) 條動議把 " 為食水安 全
立法 " 的議案辯論中止待續的議案
動議人:
梁國雄議員議案遭否決2015 年1 0月2 8日
根據《議事規則》第 40(1) 條動議把《2014 年 版權 ( 修訂 ) 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中止待續的議案
動議人:
何秀蘭議員議案遭否決2015 年12 月 16 日及2016 年1月6日
根據《議事規則》第 40(4) 條在《2014 年版權 ( 修訂 ) 條例草案》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 委員會現即休會待續的議案
動議人:
黃毓民議員議案遭否決2016 年1月2 7日
根據《議事規則》第 40(4) 條在《2014 年版權 ( 修訂 ) 條例草案》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 委員會現即休會待續的議案
動議人:
陳志全議員議案獲通過2016 年3月2日 及4月1 3日
根據《議事規則》第 40(4) 條在《2016 年撥款 條例草案》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動議委員會現即休會待續的議案
動議人:
陳志全議員議案遭否決2016 年4月2 0日
15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根據《議事規則》第 40 條動議把辯論中止待續或全體委員會休會待續
的議案15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議案 附錄 2主題 結果立法會
會議日期
根據《議事規則 》第 40(1) 條 動 議 把《20 1 6 年
醫生註冊 ( 修訂 ) 條例草案 》的二讀辯論中止
待續的議案
動議人:
梁家騮議員議案遭否決2016 年6月2 9日 及7月6日
根據《議事規則》第 40(4) 條 在《20 1 6 年 醫 生
註冊 ( 修訂 ) 條例草案 》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
動議委員會現即休會待續的議案
動議人:
梁家騮議員議案獲動議但失效
12016 年7月1 3日
主題 結果立法會
會議日期
根據《議事規則 》第55(1)(a) 條動議 將《2014 年
版權 ( 修訂 ) 條例草案 》付委予一個專責委員會
的議案
動議人:
何秀蘭議員議案遭否決2016 年1月2 0日 及27 日
根據《議事規則 》第55(1)(a) 條動議 將《2016年
醫生註冊 ( 修訂 ) 條例草案 》付委予一個專責
委員會的議案
動議人:
梁家騮議員議案遭否決2016 年7月6日 及1 3日根據《議事規則》第 55(1)(a) 條動議將法案付委予一個專責委員會的
議案
1 該議案在第五屆立法會會期中止後失效。15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根據《議事規則》第 91 條動議暫停執行某條議事規則的議案
主題 結果立法會
會議日期
根據《議事規則 》第91 條動議暫停執 行《議事
規則》第23(2) 及 (3) 條的擬議決議案
動議人:
梁君彥議員議案
遭否決2015 年
1 2月1 6日
根據《議事規則 》第91 條動議暫停執 行《議事
規則》第18(1) 條的議案
動議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議案
獲通過2016 年
3月1 6日15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主持立法會會議,並不擔任任何委員會的委員。
(2)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3) 何秀蘭議員 ( 至 2016 年 5 月 3 日 )
(4) 郭榮鏗議員 ( 至 2015 年 12 月 15 日 )
(5)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
(6) 馮檢基議員 ( 至 2015 年 11 月 22 日 )
(7) 陳健波議員 ( 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 )(8) 梁美芬議員 ( 至 2015 年 11 月 25 日 )
(9) 葉建源議員 ( 至 2016 年 2 月 19 日 )
(10)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
(11) 曾鈺成議員以立法會主席身份擔任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的當然主席。
(12)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13) 鄧家彪議員 ( 自 2015 年 11 月 23 日起 )
(14) 何秀蘭議員 ( 至 2016 年 5 月 3 日 )
(15) 梁國雄議員 ( 自 2016 年 4 月 12 日起 )
(16) 張超雄議員 ( 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 )
(17)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8 日起 )C = 主席 DC = 副主席附錄 3
立法會轄下各委員會的委員名單 ( 按議員顯示 )
委員會
議員財務委員會轄下的
小組委員會內務委員會轄下的
小組委員會
曾鈺成議員 ( 立法會主席 ) (1) C (11)
何俊仁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李卓人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涂謹申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陳鑑林議員 DC ü ü ü ü
梁耀忠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劉皇發議員 ü ü
劉慧卿議員 ü ü ü DC ü ü C C ü
譚耀宗議員 ü ü ü C ü ü
石禮謙議員 ü ü C ü ü ü ü
張宇人議員 ü ü ü
馮檢基議員 ü ü(6) ü DC
方剛議員 ü ü ü
王國興議員 ü ü ü ü ü
李國麟議員 ü ü ü ü
林健鋒議員 ü ü ü ü ü
梁君彥議員 ü ü DC C C
黃定光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何秀蘭議員 ü ü(3) ü ü ü DC C ü ü(14)
李慧琼議員 ü ü ü ü ü
林大輝議員 ü ü ü ü
陳克勤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陳健波議員 C ü(7) ü ü ü ü
梁美芬議員 ü ü(8) ü ü ü
梁家騮議員 ü ü ü
張國柱議員 ü ü ü ü
黃國健議員 ü DC ü ü ü
葉國謙議員 ü ü ü C ü ü ü ü ü C
葉劉淑儀議員 ü C ü ü
謝偉俊議員 ü DC ü ü
梁家傑議員 ü ü ü ü DC ü ü
梁國雄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15)
陳偉業議員 ü ü ü ü ü
黃毓民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毛孟靜議員 ü ü ü ü
田北辰議員 ü ü ü ü
田北俊議員 ü ü ü
吳亮星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何俊賢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易志明議員 ü DC ü ü ü ü ü
胡志偉議員 ü ü ü ü ü
姚思榮議員 ü ü ü ü ü
范國威議員 ü ü ü
馬逢國議員 ü ü ü DC
莫乃光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陳志全議員 ü ü ü ü ü
陳恒鑌議員 ü ü ü ü ü
陳家洛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陳婉嫻議員 ü ü ü ü ü
梁志祥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梁繼昌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麥美娟議員 ü ü ü ü ü
郭家麒議員 ü ü ü ü ü
郭偉强議員 ü ü ü ü ü
郭榮鏗議員 ü ü(4) ü ü ü ü ü ü DC
張華峰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張超雄議員 ü ü ü ü C ü ü(16)
單仲偕議員 ü ü ü ü ü
黃碧雲議員 ü ü ü ü
葉建源議員 ü ü ü(9) ü ü
葛珮帆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廖長江議員 ü ü ü ü ü
潘兆平議員 ü ü ü
鄧家彪議員 ü ü ü ü ü ü(13) ü
蔣麗芸議員 ü ü ü ü
盧偉國議員 ü ü C ü ü ü
鍾國斌議員 ü ü ü
鍾樹根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謝偉銓議員 ü ü ü ü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ü(2) ü(5)ü(10) ü(12) ü(17)
總人數 69 44 48 7 7 12 13 69 21 10 6 8 19 31財務委員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
政府帳目委員會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
查閱立法機關文件及紀錄事宜委員會
內務委員會
扶貧小組委員會
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
小組委員會
研究在香港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就制裁事宜所作決議的小組委員會
研究內地與香港特區家庭事宜
小組委員會
跟進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
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15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
議員
法案委員會
曾鈺成議員 ( 立法會主席 ) (1)
何俊仁議員 ü ü
李卓人議員 ü ü(3)
涂謹申議員 ü ü
陳鑑林議員 ü C ü C ü C C
梁耀忠議員 ü
劉皇發議員劉慧卿議員 ü
譚耀宗議員 ü
石禮謙議員 ü ü
張宇人議員馮檢基議員
方剛議員 ü
王國興議員 ü
李國麟議員 ü
林健鋒議員 ü ü
梁君彥議員 C ü ü ü ü ü
黃定光議員 ü ü C ü C ü ü
何秀蘭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李慧琼議員 ü ü
林大輝議員
陳克勤議員
陳健波議員 ü ü
梁美芬議員梁家騮議員 ü
張國柱議員
黃國健議員
葉國謙議員 ü C ü ü
葉劉淑儀議員
謝偉俊議員 ü ü ü ü
梁家傑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梁國雄議員
陳偉業議員 ü
黃毓民議員 ü ü ü ü
毛孟靜議員 ü
田北辰議員
田北俊議員 ü
吳亮星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何俊賢議員 C ü
易志明議員 ü ü
胡志偉議員 ü ü
姚思榮議員 ü ü ü ü ü
范國威議員 ü
馬逢國議員 ü ü
莫乃光議員 ü ü ü ü
陳志全議員 ü ü ü ü
陳恒鑌議員 ü ü ü
陳家洛議員 ü ü
陳婉嫻議員 ü ü
梁志祥議員 ü
梁繼昌議員 ü ü ü ü ü(2) ü
麥美娟議員 ü ü
郭家麒議員 C
郭偉强議員 ü ü
郭榮鏗議員 ü ü ü ü
張華峰議員 ü ü ü ü C ü ü
張超雄議員 ü
單仲偕議員 C ü ü ü ü ü ü ü
黃碧雲議員 ü ü
葉建源議員 ü ü
葛珮帆議員 ü ü
廖長江議員 ü
潘兆平議員 ü ü ü
鄧家彪議員 ü ü ü ü
蔣麗芸議員 ü ü
盧偉國議員 ü
鍾國斌議員 ü ü ü ü ü
鍾樹根議員 ü ü ü
謝偉銓議員 C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ü
總人數 7 10 10 11 13 20 11 12 18 20 11 11 10
(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主持立法會會議,並不擔任任何委員會的委員。
(2) 梁繼昌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 )
(3) 李卓人議員 ( 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 )C = 主席 DC = 副主席 ( 續 ...)《交通銀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
( 合併 ) 條例草案》
《2015 年破產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5 年華人永遠墳場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5 年結算及交收系統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5 年公司 ( 清盤及雜項條文 )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4 年版權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5 年存款保障計劃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5 年東區海底隧道法例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5 年選舉法例 ( 雜項修訂 )
( 第 2 號 ) 條例草案》
《2016 年僱傭 ( 修訂 ) 條例草案》
《金融機構 ( 處置機制 ) 條例草案》《2015 年消防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5 年人類生殖科技 ( 修訂 )
條例草案》158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轄下各委員會的委員名單 ( 按議員顯示 )附錄 3委員會
議員
法案委員會 ( …續)
曾鈺成議員 ( 立法會主席 ) (1)
何俊仁議員 ü
李卓人議員 ü ü
涂謹申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陳鑑林議員 ü ü C C C
梁耀忠議員 ü
劉皇發議員
劉慧卿議員 ü ü
譚耀宗議員 C ü
石禮謙議員 ü ü
張宇人議員 ü ü ü
馮檢基議員
方剛議員 C ü ü
王國興議員 ü ü ü
李國麟議員 ü
林健鋒議員 ü ü ü ü
梁君彥議員 C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黃定光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何秀蘭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李慧琼議員 ü ü ü
林大輝議員
陳克勤議員 ü ü ü ü
陳健波議員 ü ü ü
梁美芬議員 ü ü
梁家騮議員 ü
張國柱議員 ü ü
黃國健議員 ü ü
葉國謙議員 C ü C ü
葉劉淑儀議員 ü(2) ü
謝偉俊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梁家傑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梁國雄議員 ü ü
陳偉業議員 ü ü
黃毓民議員 ü üü(4) ü ü
毛孟靜議員 ü ü
田北辰議員
田北俊議員
吳亮星議員 ü ü ü ü ü
何俊賢議員 ü ü ü
易志明議員 ü ü ü ü
胡志偉議員 ü ü ü DC
姚思榮議員 DC ü ü
范國威議員 ü
馬逢國議員 ü
莫乃光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陳志全議員 ü
陳恒鑌議員 ü DC ü
陳家洛議員 DC ü ü
陳婉嫻議員 ü
梁志祥議員 ü ü ü
梁繼昌議員 ü C C ü ü ü
麥美娟議員 ü ü ü
郭家麒議員 ü
郭偉强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郭榮鏗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張華峰議員 ü ü ü ü ü
張超雄議員 ü
單仲偕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黃碧雲議員 ü
葉建源議員 ü(3) ü
葛珮帆議員 ü ü ü
廖長江議員 C
潘兆平議員 ü
鄧家彪議員 ü ü
蔣麗芸議員 ü ü
盧偉國議員 ü ü C C
鍾國斌議員 ü ü ü ü ü
鍾樹根議員 ü ü ü ü ü
謝偉銓議員 ü ü ü ü C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總人數 12 6 10 24 14 21 32 13 25 11 14 19 7 8
(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主持立法會會議,並不擔任任何委員會的委員。
(2) 葉劉淑儀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22 日起 )
(3) 葉建源議員 ( 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 )
(4) 黃毓民議員 ( 自 2016 年 4 月 11 日起 )C = 主席 DC = 副主席
《2016 年稅務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5 年稅務 ( 修訂 )( 第 3 號 )
條例草案》
《2015 年稅務 ( 修訂 )( 第 4 號 )
條例草案》
《2015 年截取通訊及監察 ( 修訂 )
條例草案》
《啟德郵輪碼頭條例草案》
《2015 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6 年醫生註冊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5 年專利 ( 修訂 ) 條例草案》
《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
《2015 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
( 電氣設備及電子設備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5 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
( 產品容器 )( 修訂 ) 條例草案》
《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草案》
《2015 年證券及期貨 ( 修訂 )
條例草案》
《2016 年證券及期貨 ( 修訂 )
條例草案》
B
B159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主持立法會會議,並不擔任任何委員會的委員。C = 主席 DC = 副主席委員會
議員
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
曾鈺成議員 ( 立法會主席 ) (1)
何俊仁議員 ü
李卓人議員 ü
涂謹申議員 C ü ü
陳鑑林議員 ü
梁耀忠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慧卿議員 ü ü ü ü
譚耀宗議員 C C ü
石禮謙議員 ü ü ü
張宇人議員 ü
馮檢基議員 ü
方剛議員
王國興議員
李國麟議員
林健鋒議員 ü
梁君彥議員 C
黃定光議員 ü ü ü
何秀蘭議員 ü C ü ü ü ü ü
李慧琼議員 ü
林大輝議員
陳克勤議員 ü ü
陳健波議員
梁美芬議員 ü
梁家騮議員
張國柱議員
黃國健議員 ü
葉國謙議員 ü ü C
葉劉淑儀議員 ü
謝偉俊議員 ü ü
梁家傑議員 ü ü ü ü ü
梁國雄議員
陳偉業議員
黃毓民議員
毛孟靜議員
田北辰議員
田北俊議員
吳亮星議員 ü
何俊賢議員 ü ü
易志明議員 ü
胡志偉議員 ü
姚思榮議員 ü ü
范國威議員 ü
馬逢國議員 ü ü
莫乃光議員 ü ü
陳志全議員 ü ü
陳恒鑌議員 ü
陳家洛議員 ü
陳婉嫻議員
梁志祥議員
梁繼昌議員 C C
麥美娟議員 C ü
郭家麒議員
郭偉强議員 ü ü
郭榮鏗議員 ü ü ü C ü
張華峰議員
張超雄議員 ü ü
單仲偕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黃碧雲議員 ü
葉建源議員 ü
葛珮帆議員 ü ü ü
廖長江議員 ü ü
潘兆平議員
鄧家彪議員 ü ü ü
蔣麗芸議員 ü ü ü ü
盧偉國議員 ü
鍾國斌議員
鍾樹根議員 ü ü ü
謝偉銓議員 ü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ü
總人數 17 10 3 14 18 6 7 3 20 3
( 續 ...)《2015 年建築物 ( 衞生設備標準、
水管裝置、排水工程及廁所 )( 修訂 )
規例》及《2015 年建築物 ( 管理 )
( 修訂 )( 第 2 號 ) 規例》小組委員會
《普查及統計 (2016 年人口普查 ) 令》
小組委員會
《領事關係 ( 增補特權及豁免 )
( 柬埔寨 ) 令》及《領事關係
( 增補特權及豁免 )( 菲律賓 ) 令》
小組委員會
《2015 年地方選區 ( 立法會 ) 宣布令》
小組委員會
《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
下 3 項規例的修訂小組委員會
《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五份
技術備忘錄》小組委員會
研究《〈2015 年高等法院規則
( 修訂 ) 規則〉( 生效日期 ) 公告》
及於 2015 年 7 月 17 日刊登憲報的
《競爭條例》下的 5 條
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
《2015 年高等法院規則 ( 修訂 )
(第3號)規 則 》
及《2015 年區域法院規則
( 修訂 ) 規則》小組委員會
《2016 年入境 ( 未獲授權進境者 )
( 修訂 ) 令》小組委員會
研究於 2015 年 10 月 2 日刊登憲報
的 6 項根據《稅務條例》第 49(1A) 條
作出的命令的小組委員會160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轄下各委員會的委員名單 ( 按議員顯示 )附錄 3委員會
議員
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 (…續 )
曾鈺成議員 ( 立法會主席 ) (1)
何俊仁議員 ü
李卓人議員 ü
涂謹申議員 ü C
陳鑑林議員
梁耀忠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慧卿議員 ü
譚耀宗議員 ü
石禮謙議員
張宇人議員
馮檢基議員
方剛議員
王國興議員
李國麟議員
林健鋒議員 ü
梁君彥議員 C
黃定光議員
何秀蘭議員 C ü ü
李慧琼議員
林大輝議員
陳克勤議員
陳健波議員
梁美芬議員 C ü
梁家騮議員
張國柱議員
黃國健議員 ü ü
葉國謙議員 ü
葉劉淑儀議員
謝偉俊議員 ü C ü
梁家傑議員 ü ü ü ü
梁國雄議員
陳偉業議員
黃毓民議員 ü
毛孟靜議員
田北辰議員
田北俊議員 ü
吳亮星議員 ü
何俊賢議員
易志明議員 ü C
胡志偉議員
姚思榮議員
范國威議員
馬逢國議員
莫乃光議員
陳志全議員
陳恒鑌議員 ü
陳家洛議員 ü
陳婉嫻議員 ü
梁志祥議員
梁繼昌議員 C
麥美娟議員
郭家麒議員
郭偉强議員
郭榮鏗議員 ü ü C
張華峰議員 ü
張超雄議員
單仲偕議員 ü ü ü
黃碧雲議員
葉建源議員 ü
葛珮帆議員
廖長江議員
潘兆平議員 ü
鄧家彪議員
蔣麗芸議員
盧偉國議員
鍾國斌議員 ü
鍾樹根議員
謝偉銓議員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總人數 3 5 4 11 4 6 5 4
(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主持立法會會議,並不擔任任何委員會的委員。C = 主席 DC = 副主席 ( 續 ...) 研究於 2016 年 5 月 13 日刊登憲報的
兩項根據《稅務條例》第 49(1A) 條
作出的命令的小組委員會
《國際組織 ( 特權及豁免權 )
( 東盟 10+3 宏觀經濟
研究辦公室 ) 令》小組委員會
與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 73 及
73A 條訂立的 5 項修訂規則有關並於
2015 年 7 月 17 日刊登
憲報的生效日期公告小組委員會
《2015 年立法會條例 ( 修訂附表 5) 令》
及 2015 年選舉開支最高限額
( 立法會選舉 )( 修訂 ) 規例》
小組委員會
《電視直播聯繫 ( 在香港以外的證人 )
規則》及《2015 年高等法院規則
( 修訂 )( 第 2 號 ) 規則》小組委員會
實施《2006 年海事勞工公約》的
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
研究於 2016 年 5 月 6 日刊登憲報的
4 項根據《商船 ( 安全 ) 條例》
( 第 369 章 ) 作出的規例的小組委員會
審議於 2016 年 2 月 5 日刊登憲報
與場外衍生工具交易有關的六--

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161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
議員
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 (…續 )
曾鈺成議員 ( 立法會主席 ) (1)
何俊仁議員
李卓人議員 ü
涂謹申議員 ü
陳鑑林議員 C C C
梁耀忠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慧卿議員
譚耀宗議員
石禮謙議員
張宇人議員 C
馮檢基議員
方剛議員
王國興議員
李國麟議員
林健鋒議員
梁君彥議員 ü
黃定光議員 C ü
何秀蘭議員 ü
李慧琼議員
林大輝議員
陳克勤議員 ü ü
陳健波議員
梁美芬議員
梁家騮議員
張國柱議員
黃國健議員
葉國謙議員
葉劉淑儀議員
謝偉俊議員 ü
梁家傑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ü ü
梁國雄議員 ü
陳偉業議員 ü ü
黃毓民議員
毛孟靜議員 ü
田北辰議員
田北俊議員 ü ü
吳亮星議員 ü
何俊賢議員 DC
易志明議員 ü
胡志偉議員 ü
姚思榮議員 ü ü
范國威議員 ü
馬逢國議員 ü ü
莫乃光議員 ü
陳志全議員 ü ü
陳恒鑌議員 C ü ü
陳家洛議員 ü
陳婉嫻議員 ü
梁志祥議員
梁繼昌議員
麥美娟議員
郭家麒議員 ü
郭偉强議員 ü
郭榮鏗議員
張華峰議員 ü ü
張超雄議員 ü
單仲偕議員 ü ü ü C
黃碧雲議員 ü ü
葉建源議員 ü
葛珮帆議員 ü ü
廖長江議員
潘兆平議員 ü
鄧家彪議員 ü ü ü
蔣麗芸議員 ü C ü
盧偉國議員 ü
鍾國斌議員
鍾樹根議員 ü ü ü
謝偉銓議員 ü ü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ü
總人數 5 19 10 12 9 4 5 8
(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主持立法會會議,並不擔任任何委員會的委員。C = 主席 DC = 副主席 ( 續 ...) 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
( 第 230 章 ) 第 5(3)(b) 條提出的兩--

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
《2016 年公眾衞生 ( 動物及禽鳥 )
( 動物售賣商 )( 修訂 ) 規例》及
《2016 年公職指明 ( 修訂 ) 公告》
小組委員會
《2016 年公眾衞生及市政 ( 費用 )
( 博物館 )( 修訂 ) 規例》小組委員會
《2016 年差餉 ( 豁免 ) 令》小組委員會
《2016 年道路交通 ( 泊車 )( 認可卡 )
( 修訂 ) 公告》小組委員會
《2015 年證券及期貨 ( 合約限量及
須申報的持倉量 )( 修訂 ) 規則》
小組委員會
《2016 年證券及期貨 ( 淡倉申報 )
( 修訂 ) 規則》小組委員會
《2015 年吸煙 ( 公眾衞生 ) 條例
( 修訂附表 2) 令》小組委員會162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轄下各委員會的委員名單 ( 按議員顯示 )附錄 3委員會
議員研究附屬法例的小組委員會 (…續 )
曾鈺成議員 ( 立法會主席 ) (1)
何俊仁議員 ü ü
李卓人議員 ü
涂謹申議員 ü
陳鑑林議員 C
梁耀忠議員
劉皇發議員
劉慧卿議員 ü
譚耀宗議員
石禮謙議員 ü
張宇人議員
馮檢基議員
方剛議員
王國興議員
李國麟議員
林健鋒議員 ü
梁君彥議員 ü
黃定光議員
何秀蘭議員 ü ü ü ü
李慧琼議員 ü
林大輝議員
陳克勤議員 ü ü
陳健波議員
梁美芬議員 ü
梁家騮議員
張國柱議員
黃國健議員
葉國謙議員
葉劉淑儀議員
謝偉俊議員 ü
梁家傑議員 ü ü
梁國雄議員
陳偉業議員
黃毓民議員
毛孟靜議員
田北辰議員
田北俊議員
吳亮星議員
何俊賢議員 ü
易志明議員 ü ü ü
胡志偉議員 ü
姚思榮議員 ü ü
范國威議員
馬逢國議員 ü
莫乃光議員
陳志全議員 ü
陳恒鑌議員
陳家洛議員 ü C
陳婉嫻議員 ü
梁志祥議員
梁繼昌議員 ü
麥美娟議員
郭家麒議員 ü
郭偉强議員
郭榮鏗議員 ü C
張華峰議員 ü
張超雄議員
單仲偕議員 ü
黃碧雲議員 ü
葉建源議員
葛珮帆議員 ü ü ü
廖長江議員
潘兆平議員
鄧家彪議員
蔣麗芸議員 C ü
盧偉國議員 ü ü
鍾國斌議員 ü ü
鍾樹根議員 C
謝偉銓議員 C ü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ü
總人數 8 4 6 10 7 17
(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主持立法會會議,並不擔任任何委員會的委員。C = 主席 DC = 副主席
《安排指明 ( 中國內地 )( 對所得避免
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 )
( 第四議定書 ) 令》小組委員會
訴訟人儲存金規則小組委員會
《2015 年實習律師 ( 修訂 ) 規則》
小組委員會
《2016 年廢物處置 ( 建築廢物
處置收費 ) 規例 ( 修訂附表 ) 公告》
小組委員會
《2016 年廢物處置 ( 指定廢物處
置設施 ) 規例 ( 修訂附表 1) 公告》
及《2016 年廢物處置
( 建築廢物處置收費 ) 規例
( 修訂附表 4) 公告》小組委員會
根據《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條例》
( 第 601 章 ) 第 37 條提出的擬議
決議案小組委員會163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主持立法會會議,並不擔任任何委員會的委員。
(2) 陳鑑林議員 ( 至 2016 年 1 月 20 日 )
(3) 毛孟靜議員 ( 至 2015 年 11 月 19 日 )
(4)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
(5)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
(6)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
(7) 范國威議員 ( 自 2015 年 12 月 15 日起 )C = 主席 DC = 副主席委員會
議員
事務委員會
曾鈺成議員 ( 立法會主席 ) (1)
何俊仁議員 ü ü ü ü ü ü
李卓人議員 ü ü ü üü ü
涂謹申議員 ü ü üü ü üü
陳鑑林議員 ü(2) üüü ü üü üü
梁耀忠議員 ü ü ü ü
劉皇發議員 üü
劉慧卿議員 üüü ü üü
譚耀宗議員 ü C üü üü
石禮謙議員 üü ü ü ü
張宇人議員 ü C ü ü
馮檢基議員 ü ü ü
方剛議員 DC üüüü
王國興議員 ü ü ü ü DC ü
李國麟議員 ü C ü
林健鋒議員 üü DC ü ü
梁君彥議員 ü üü ü
黃定光議員 Cü ü üü üü ü
何秀蘭議員 üü üü ü ü ü ü
李慧琼議員 ü ü ü üü C
林大輝議員 üü ü C ü ü
陳克勤議員 üü ü C ü ü ü
陳健波議員 üü ü ü ü ü
梁美芬議員 ü DC üü ü ü
梁家騮議員 ü ü DC üü ü
張國柱議員 ü ü ü C
黃國健議員 ü ü ü ü
葉國謙議員 üü ü üüüü C
葉劉淑儀議員 üü ü ü ü ü ü
謝偉俊議員 ü ü ü ü
梁家傑議員 ü üü ü ü ü ü
梁國雄議員 ü üü ü ü üüüüüüü
陳偉業議員 üü ü ü ü ü
黃毓民議員 ü ü ü ü üü üü
毛孟靜議員 ü(3) ü ü ü ü üüü
田北辰議員 ü ü ü ü C
田北俊議員 üü C ü
吳亮星議員 ü ü ü C ü ü ü
何俊賢議員 ü ü üüü DC ü ü
易志明議員 ü ü ü üüü
胡志偉議員 üü ü üü ü
姚思榮議員 üü ü DC ü üüü(15)
范國威議員 ü(7) ü üü(16)
馬逢國議員 üüü ü ü ü ü
莫乃光議員 ü üüüü ü üü
陳志全議員 üü ü ü ü ü ü ü
陳恒鑌議員 üü ü üüü ü
陳家洛議員 üü ü DC ü ü ü
陳婉嫻議員 üüü(8) ü ü DC
梁志祥議員 DC üü ü üüü
梁繼昌議員 ü üü ü
麥美娟議員 ü üü üü DCü(11)
郭家麒議員 ü üü ü ü
郭偉强議員 ü ü ü Cüü
郭榮鏗議員 DC üü üüüü ü
張華峰議員 ü ü DC ü ü
張超雄議員 üüü üüü ü ü
單仲偕議員 üü ü üü üü
黃碧雲議員 üü ü üü ü
葉建源議員 ü DC ü ü
葛珮帆議員 ü üü ü ü C üü
廖長江議員 Cüü ü ü(17)
潘兆平議員 ü ü C üü
鄧家彪議員 ü ü ü üü DC ü
蔣麗芸議員 üüü ü ü ü DC üü
盧偉國議員 ü üü ü ü DC ü
鍾國斌議員 üü ü ü ü DC ü
鍾樹根議員 üü üüü Cü üü
謝偉銓議員 ü Cü ü üü üüü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ü(4) ü(5)ü(6) ü(9) ü(10) ü(12) ü(13)ü(14)ü(18)
總人數 19 14 42 31 26 32 22 20 24 17 24 25 24 18 13 34 27 19
(8) 陳婉嫻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2 日起 )
(9)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
(10)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
(11) 麥美娟議員 ( 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 )
(12)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
(13)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
(14)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工商事務委員會
政制事務委員會
發展事務委員會
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
教育事務委員會
環境事務委員會
財經事務委員會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衞生事務委員會
民政事務委員會
房屋事務委員會
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
人力事務委員會
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保安事務委員會
交通事務委員會
福利事務委員會
(15) 姚思榮議員 ( 自 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 )
(16) 范國威議員 ( 自 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 )
(17) 廖長江議員 ( 至 2015 年 11 月 10 日 )
(18)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164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立法會轄下各委員會的委員名單 ( 按議員顯示 )附錄 3委員會
議員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
曾鈺成議員 ( 立法會主席 ) (1)
何俊仁議員
李卓人議員 ü
涂謹申議員
陳鑑林議員
梁耀忠議員 ü
劉皇發議員
劉慧卿議員
譚耀宗議員 ü
石禮謙議員 ü ü ü ü
張宇人議員 ü ü C
馮檢基議員
方剛議員 ü ü ü
王國興議員 ü
李國麟議員 ü ü
林健鋒議員 ü
梁君彥議員 ü
黃定光議員 ü ü
何秀蘭議員 ü ü ü ü
李慧琼議員 ü C
林大輝議員
陳克勤議員 ü ü
陳健波議員 ü ü
梁美芬議員
梁家騮議員 C
張國柱議員 ü ü ü
黃國健議員 ü
葉國謙議員 ü ü ü
葉劉淑儀議員 ü ü
謝偉俊議員
梁家傑議員 DC ü
梁國雄議員 ü ü ü
陳偉業議員
黃毓民議員 ü
毛孟靜議員 ü DC
田北辰議員
田北俊議員
吳亮星議員
何俊賢議員 ü ü ü
易志明議員 ü
胡志偉議員
姚思榮議員 ü ü ü ü
范國威議員 ü
馬逢國議員 ü ü
莫乃光議員
陳志全議員 ü ü ü
陳恒鑌議員 ü ü C
陳家洛議員 ü
陳婉嫻議員 ü ü ü
梁志祥議員 ü
梁繼昌議員 ü
麥美娟議員 ü ü
郭家麒議員 ü ü
郭偉强議員 ü
郭榮鏗議員
張華峰議員 ü
張超雄議員 ü
單仲偕議員 C
黃碧雲議員 ü ü ü
葉建源議員 DC
葛珮帆議員 ü ü
廖長江議員
潘兆平議員 ü ü
鄧家彪議員 DC
蔣麗芸議員 ü
盧偉國議員
鍾國斌議員 ü
鍾樹根議員 C ü ü
謝偉銓議員 ü C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ü(2)
總人數 17 8 20 24 10 9 8
(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主持立法會會議,並不擔任任何委員會的委員。
(2)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C = 主席 DC = 副主席 ( 續 ...)發展事務委員會及民政事務委員會
監察西九文化區計劃推行情況聯合
小組委員會
發展事務委員會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重建事宜
小組委員會
教育事務委員會
研究落實免費幼稚園教育小組委員會
財經事務委員會及人力事務委員會
研究強積金的累算權益與遣散費和
長期服務金的對沖安排事宜
聯合小組委員會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
有關動物福利及殘酷對待動物事宜
小組委員會
衞生事務委員會
醫療保障計劃小組委員會
衞生事務委員會
中醫藥發展事宜小組委員會165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委員會
議員
事務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 (…續 ) 專責委員會
曾鈺成議員 ( 立法會主席 ) (1)
何俊仁議員 ü
李卓人議員 ü ü ü
涂謹申議員 ü
陳鑑林議員 ü ü
梁耀忠議員 ü ü ü
劉皇發議員
劉慧卿議員
譚耀宗議員
石禮謙議員
張宇人議員 ü
馮檢基議員
方剛議員
王國興議員 DC
李國麟議員
林健鋒議員
梁君彥議員
黃定光議員
何秀蘭議員
李慧琼議員
林大輝議員
陳克勤議員
陳健波議員 ü
梁美芬議員
梁家騮議員 ü
張國柱議員 ü DC ü C
黃國健議員
葉國謙議員 ü
葉劉淑儀議員 ü
謝偉俊議員
梁家傑議員 ü ü ü
梁國雄議員 ü ü ü ü
陳偉業議員
黃毓民議員 ü
毛孟靜議員 ü ü
田北辰議員 ü ü
田北俊議員
吳亮星議員
何俊賢議員
易志明議員 ü ü ü
胡志偉議員 ü ü
姚思榮議員 ü
范國威議員 ü ü
馬逢國議員
莫乃光議員 ü ü
陳志全議員 ü ü ü
陳恒鑌議員 C ü
陳家洛議員
陳婉嫻議員 DC C DC ü
梁志祥議員 ü ü ü ü
梁繼昌議員
麥美娟議員
郭家麒議員 ü ü
郭偉强議員 ü
郭榮鏗議員
張華峰議員
張超雄議員 ü C ü
單仲偕議員 ü
黃碧雲議員 ü ü
葉建源議員
葛珮帆議員 ü
廖長江議員 C
潘兆平議員 C ü
鄧家彪議員 ü ü ü ü DC ü
蔣麗芸議員 ü
盧偉國議員 ü ü
鍾國斌議員 ü ü
鍾樹根議員 ü
謝偉銓議員 ü DC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起 ) ü(2)
總人數 17 22 13 8 10 13
(1)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議員主持立法會會議,並不擔任任何委員會的委員。
(2) 楊岳橋議員 ( 自 2016 年 3 月 4 日起 )C = 主席 DC = 副主席
人力事務委員會
研究標準工時相關事宜小組委員會
交通事務委員會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
福利事務委員會
退休保障事宜小組委員會
福利事務委員會
處理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的策略和
措施小組委員會 ( 前稱處理家庭暴力
的策略和措施小組委員會 )
福利事務委員會
長者服務計劃未來發展事宜
小組委員會
調查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
延誤的背景及原委專責委員會附錄 4
立法會秘書處編制圖
(2016年9月30日的情況)
167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 166 立法會年報 2015-2016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秘書長
陳維安先生法律顧問
馮秀娟女士
副秘書長
梁慶儀小姐
資訊服務部 翻譯及傳譯部 法律事務部
助理秘書長 1
薛鳳鳴女士助理秘書長 2
戴燕萍小姐助理秘書長 3
衛碧瑤女士助理秘書長 4
盧思源先生高級助理法律顧問
林秉文先生
曹志遠先生李家潤先生議會事務部 1 議會事務部 2 議會事務部 4申訴及
資源管理部議會事務部 3 總務部 公共資訊部
總議會秘書
司徒少華女士羅英偉先生林蔭傑先生鍾蕙玲女士石逸琪女士
高級議會秘書
盧慧欣女士何潔屏女士羅偉志先生彭惠健先生盧美雲小姐趙汝棠先生劉玉儀女士周嘉榮先生容佩雲小姐
議會秘書
李梅女士江健偉先生司徒曉宇先生余善翔小姐王詠國先生總議會秘書
馬淑霞小姐麥麗嫻女士徐偉誠先生梁淑貞女士林偉怡女士蘇淑筠小姐
高級議會秘書
余綺華女士黎靄妍女士何慧菁小姐林培生先生沈秀貞女士譚桂玲女士盧惠貞女士黃家松先生
議會秘書
陳嘉寶女士黎佩明小姐劉麗雯女士朱秀雯小姐區麗芬小姐鍾傲倫先生總議會秘書
梁紹基先生黃少健先生陳玉鳳女士
高級議會秘書
石愛冰小姐何艷芳小姐林康錦先生丁慧娟女士連賽貞女士胡瑞勤先生莫頴琛小姐魏娜女士總議會秘書
蘇美利小姐劉素儀女士朱漢儒先生冼柏榮先生陳向紅女士黃安琪女士
高級議會秘書
鄺錦輝先生詹詠儀女士伍美詩女士朱靄儀女士梁頌恩先生程凱莉小姐譚瑞萍女士
議會秘書
吳華翠女士鍾家雯小姐陳嘉瑩小姐伍靄雯小姐李佩君女士羅雲珊女士首席議會秘書 1
余蕙文女士
總議會秘書
曾慶苑小姐沈靜姿女士
會計師
盧淑怡小姐
高級議會秘書
黃麗容小姐余寶琼女士簡婉清女士梁詠儀小姐謝凱欣女士黃寧祐先生
高級副會計師
鄭祁愛珊女士
議會秘書
李寶珍女士石慧雯小姐梁少媚女士蕭浩暉先生黃寧祐先生曾穎文女士陳雄勝先生劉美琪女士羅詠詩小姐
副會計師
陳美玲女士
張人傑先生
蘇綺雯女士首席議會秘書 2
韓律科女士
總議會秘書
胡日輝先生
總保安主任
周偉德先生
總資訊科技主任
梁仁能先生
高級議會秘書
陳永賢先生黎雅雯小姐
高級資訊科技主任
關鋼昌先生李紹麟先生李沁怡女士林子峰先生劉俊輝先生
高級保安主任
陳進先生
議會秘書
侯莉平女士江覺忠先生鍾曉華女士
保安主任
廖錦和先生陳啟法先生劉健偉先生關耀基先生主管
( 資訊服務部 )
黃麗菁女士
總議會研究主任
李敏儀女士余肇中先生朱家威先生
總檔案主任
蔡長貞小姐
高級議會研究主任
鄭慧明女士余鎮濠先生吳穎瑜小姐蔡筱雯小姐張志輝先生
高級圖書館主任
林菲小姐
議會研究主任
劉奕君小姐鄧珮頣小姐
圖書館主任
伍志偉先生張偉峰先生黃兆安先生
檔案主任
温偉國先生馬詠欣女士主管
( 公共資訊部 )
陳映熹女士
公共資訊總主任
彭潔玲女士
公共資訊高級主任
陳志輝先生陳趣敏女士楊蘊妍女士鄧素秋小姐陳嘉銘女士
公共資訊主任
方寶貞女士張家荃小姐鄭悅朗女士何曙禧先生黃偉恒先生李志強先生林頌華女士黃志康先生主管
( 翻譯及傳譯部 )
黃健文先生
助理法律顧問
盧詠儀小姐譚淑芳女士易永健先生簡允儀女士李凱詩小姐鄭喬丰女士戴敬慈小姐陳以詩小姐崔浩然先生總翻譯主任
陳永康先生周汶嫺小姐韓敏儀女士梁紫菁小姐黃建斌先生李倩儀小姐
高級翻譯主任
鍾詠琴女士胡雪寶女士
吳蘊琼女士
李李淑芳女士歐劍雲先生陳淑儀小姐李慧雯小姐馬翠萍女士羅偉聰先生雷秋嫻小姐陳靜之小姐陳鳳儀女士
楊漢明先生
藍雪華女士林婉華女士譚慧敏女士歐詠琴女士胡麗斯女士林潔卿女士李家明小姐周達強先生李莊舜小姐陳淑妍小姐鄭婉儀女士朱國儒先生陳婷婷女士鄭淑嫺小姐陳麗君女士王永健先生
林素嫻女士Legislative Council Complex, 1 Legislative Council Road, Central, Hong Kong香港中區立法會道 1 號立法會綜合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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